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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意义——作者:蒋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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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5 15:19:09 | 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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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真的有意义吗?儒家文化一定强调生命是有意义的,但对存在主义而言,存在是一种状态,本质是存在以后慢慢找到的,没有人可以决定你的本质,除了你自己。所以存在主义说“存在先于本质”,必须先意识到存在的孤独感,才能找到生命的本质。

  在七○年代,我上大学的时候,存在主义是非常风行的哲学,不管是通过戏剧、通过文学。例如当时有一部戏剧是贝克特的《等待戈多》,两个人坐在荒原上,等待着一个叫做Godot(中文译为戈多,Godot是从God演变而来,意指救世主)的人,等着等着,到戏剧结束都没有等到。生命就是在荒芜之中度过,神不会来,救世主不会来,生命的意义与价值也没有来。我们当时看了,都感动得不得了。

  从小到大,我们都以为生命是有意义的,父母、老师等所有的大人都在告诉我们这件事,包括我自己在当了老师之后,都必须传递这个信息,我不能反问学生说:“如果生命没有意义,值得活吗?”但我相信,我如果这么问,我和这个学生的关系就不会是师生,而是朋友,我们会有很多话可以讲。

  如果你问我:“生命没有意义,你还要活吗?”我不敢回答。文学里常常会呈现一个无意义的人,但是他活着;例如卡夫卡的《变形记》用一个变成甲虫的人,来反问我们:如果有一天我们变成一只昆虫,或是如鲁迅《狂人日记》所说,人就是昆虫,那么这个生命有没有意义?我想,有没有可能生命的意义就是在寻找意义的过程,你以为找到了,却反而失去意义,当你开始寻找时,那个状态才是意义。现代的文学颠覆了过去“生下来就有意义”的想法,开始无止尽地寻找,很多人提出不同的看法,都不是最终的答案,直到现在,人们还是没有找到真正的答案。

  陈凯歌的《黄土地》里,那群生活在一个荒凉的土地上,像土一样,甚至一辈子连名字都没有的人,他们努力地活着,努力地相信活着是有意义的,或许就是另一种形式的生命意义。然而,不管生命的意义为何,如果强把自己的意义加在别人身上,那是非常恐怖的事。我相信,意义一定要自己去寻找。

   如果婴儿出世后,尚未接触到母亲前,就被注射一支针,结束了生命,那么,他的生命有意义吗?存在主义的小说家加缪(Albert Camus)有过同样的疑惑,他在小说里提出,如果婴儿立刻死掉,他会上天堂还是下地狱?他问的是生命非常底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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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5 17:17:28 来自手机 | 看全部
超级喜欢蒋勋老师讲的红楼梦,百听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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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5 18:16:01 来自手机 | 看全部
上网一找,人活着有什么意义,答案是,经神病患者


来自: 华人街iPhone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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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29 19:54:45 | 看全部
我不期待这样的爱情

我不期待这样的爱情
老了才念起过往的曾经
守候那么久
只换来最后的涟漪

我不期待这样的爱情
岁月最后的那一抹夕阳
只是余温
我可望的是炽烈的爱你

我不期待这样的爱情
即便今生只有擦肩
我也愿意来生
面对最初的忠诚

我不期待这样的爱情
在每一个等待的夜里
苦涩、孤独、凄冷
我要的不仅仅是黄昏

我不期待这样的爱情
我要的是
在最灿烂的岁月里
有你点缀我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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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29 20:04:00 | 看全部
一亩三分田

母亲坐在门前
凝望远方的麦田
金色的麦浪翩翩
等待庄稼人开镰

那里
有母亲的一亩三分田
年迈的她
艰辛守护这片家园

多少逝去的时光
母亲躬身劳作的身影
镌刻在田野上
辛勤的汗水
滋润禾苗成长
回想起这些画面
怎不让我热泪盈眶

今夜
麦香弥漫在村庄
伴我进入梦乡
仿佛听见母亲对我讲
庄稼是大业
土地是根本
孩子
人生人世 草木一秋
土地才是最后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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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29 20:28:10 | 看全部
为什么说纯文学是阉割文学?

文/龚道军

“纯文学”这个词,很多人都说习惯了。做为与“通俗文学”对应的词,在九十年代以前是“严肃文学”,九十年代后才被御用理论家们偷换成“纯文学”。
为什么说纯文学是阉割文学?因为它有去思想化的倾向。纯文学与严肃文学的区别在于,前者旨在去思想化,后者旨在强调思想化。去思想化的目的就是为了对文学进行阉割。
严肃文学这个词出现在纯文学之前,它强调在艺术真实的基础上对社会对人的思考。中国的文学要去谎言化去阉割化,必须要恢复八十年代严肃文学的道统。

理论界的纯文学概念不可能彻底制止作家们在创作时表达思想,因此阉割常常也并不彻底。但总体来说,它对文学作品思想性的削弱作用还是非常大的。只有十分警醒的作家才能完全摆脱理论界阉割理论的干扰。好的严肃文学作品是建立在真实基础上有思想的作品。这样的作品,已经不属于纯文学的范畴了。

御用评论家们炮制的纯文学理论,已经毁了60后、70后、80后三代作家,眼下还在继续毁人不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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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29 20:30:35 | 看全部
中国这六十年来的文学史,其实就是一部人性意识与政治意识的较量史。先是强势的政治意识一直支配着弱不禁风的人性意识。后来是人性意识在文学作品中占据了主导。路遥的小说《人生》就是这个转折点的一部重要作品。但这还远远不够,毕竟政治意识始终强有力的在主导着整个社会。目前,这持续了六十年的较量远没有结束的迹象,毕竟真正的划时代意义的伟大作品还并没有在中国出现。虽然这样的作品还没有出现,有一点却是可以肯定的,即这样的作品一定是用人性意识强有力的去解构政治意识。唯有解构政治意识,人性意识才会以绝对优势在文学作品中突显。然而,这种强力的解构,通常会被人误认为是在“搞政治”。这种认识实际上是一个很大的思想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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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29 20:49:09 | 看全部
人真是个奇怪的动物,明明是为了生存,
但是生存却不是最大的难题,我们想的却总是人生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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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30 16:17:36 | 看全部
李白的诗就是天边的云彩
宋代版本
静夜思

床前看月光,疑是地上霜。

抬头望山月,低头思故乡。

明代版本

静夜思⑴

床前明月光⑵,疑是地上霜⑶。

举头望明月⑷,低头思故乡。



  李白的《静夜思》宋明时期就有两个不同版本,二十字的诗歌就存在三字之差,足以说明,这首诗曾经引起人们相当广泛的争议!政治上争议,可以让百姓明辨公平,军事上争议,可以确立胜负的关键,文化上争议,可以让人们看到学术上的求真和经典的炼成,是好事。

  大诗人的诗,在后来岁月里出现不同版本,绝对不是今天高超的造假者可以信手拈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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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30 18:11:38 | 看全部
粮票的故事

    如今的孩子们,对粮票充满了好奇。
    现在的人们可以随时到超市买米面油及其制品,有时还可以打折扣,甚至送货上门,只要有钱就行。但那个年代,尤其是我辈,粮票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票证,如果要买粮食及其制品,有钱也不行,必须出示粮票才成。
    曾经受过三年饥荒时期的我,所以对粮食特别看重,尤其是对买粮食及其制品的粮票情有独钟。

我记得高小毕业那年,我和爷俩去上海姑母家,每天中午去闸北“喜乐饱”飯店排长队,凭火车票去吃“盖交饭”,主要是为了省几斤粮票,而火车票则是在上海北站向下车旅客讨来的,那时也不觉得难为情。因为北站离姑母家近在咫尺,所以讨车票方便。
    我还记得六十年代初,在百官就读初中,有一次夜自休,偷偷邀三两个同学到老百货公司对面的东风饭店,吃菜下年糕,一角钱一碗,还需二两粮票。如没有粮票有钱也不行,因为没有粮票等同于没有钱,至于我的粮票来源就不说了。
    那时候的粮票,在我心里真的视如珍宝,甚至在他身价跌至可以用鸡蛋交换的年代,我还是敝帚自珍,把粮票摆在头顶重要的位置。
    改革开放后,农村分田到户,我家也分了几亩责任田,我们帮娘插秧割稻种油菜,粮油自给有余,这样国家每季度发的浙江省定额粮油票,就不用去粮站买粮买油了,就这样积攒了一点粮票。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票证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粮票也一样。社会上的谣传说粮食要开放了,粮票要作废了,我听了不以为然,因为此时粮票还在正常流通,没有一丝要停止的迹象,更何况我也没有积攒多少粮票。
    社会上流传说粮票可以换钱,我也曾经想过把积攒下来的一点点粮票换钱算了。不过转念一想政府的粮食统销政策是重要国策,这么说变就会变呢,又不是小孩子过家家,固执己见的我想想还是放着好,积谷防饥嘛!
    没想到改革开放进入九十年代初,农村富了,粮仓满了,商品多了,五花八门的票证不发了,留着的也一概作废了,粮票也一样。从此五花八门的票证将被人们当作茶余饭后的笑料,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将被人们所淡忘。   
    当今天看到都市快报【我的编年史】……一下子唤醒了我沉睡的记忆,又去打开了我尘封多年的纸盒子,看着那个年代曾经被人们捧为香饽饽的粮票,竟然成了一盒毫无价值的废纸。粮票的历史将成为一个时代的结束,迎来的是人们过上了美好的新生活。
   “吃水不忘挖井人”,是十一届三中全会,解放了人们的思想,是改革开放让人们过上了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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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30 18:28:46 | 看全部
多情未了身先死,幽兰丛中吐芬芳:秦淮八艳之马湘兰
十里秦淮是南京繁华所在,一水相隔河两岸,一畔是南方地区会试总考场的江南贡院,一畔是南部教坊名伎聚集之地。

秦淮八艳指明末清初江南地区南京秦淮河畔的八位才艺名伎。秦淮八艳的名号最先见于余怀的《板桥杂记》,其中分别写了顾横波、董小宛、卞玉京、李香君、寇白门、马湘兰六人,后人又加入了柳如是、陈圆圆而称为秦淮八艳,又称“金陵八艳”。

马湘兰

马湘兰(公元1548年~公元1604年),名守贞,字湘兰,小字玄儿,又字月娇,行四,故又称“四娘”,生于金陵,自幼不幸沦落风尘,为人旷达,秉性灵秀,能诗善画,尤擅兰竹。

人物生平

马湘兰貌不出众,所谓“姿首如常人”,但她“神情开涤,濯濯如春柳早莺,吐辞流盼,巧伺人意”。

秦淮河畔,楼馆画舫林立,红粉佳人如云,是著名的烟花之地。马湘兰在众人之中,算不上绝色,但她纤眉细目,形似弱柳,皮肤白腻,娉娉婷婷,自有一番风韵。马湘兰能在金陵立足一席,皆因其清雅脱俗的气质、出类拔萃的才华。

马湘兰诗画佳,才艺精,谈吐有方。与人交接中,她声似莺啭,神态娇柔;她又博古通今,善解人意,故每能引人入胜。

作为秦淮河畔的名人,马湘兰门前宾客如织,且多是有身份,有教养的文人雅士。

积蓄资财后,马湘兰在秦淮河边建一小楼,里面花石清幽,回廊曲径,处处种植兰花,命名曰“幽兰馆”。

马湘兰出则高车驷马,入则奴婢侍侧,虽为风尘女子,却有贵妇气派。

马湘兰豁达仗义,视金如土。她待人慷慨大方,曾周济不少无钱应试的士子、横遭变故的商贾、贫困无依的老弱。

置身繁华之中,常品落寞滋味,迎来送往的热闹背后,马湘春绝少知心之人。

二十四岁那年,马湘兰结识了一位落魄才子。此人即长洲(长洲县是历史上苏州的一个县)秀才王稚登。

王稚登是何样人物?

相传王稚登四岁作对,六岁善书,十岁吟诗作赋,成人后才华横溢。

明嘉靖末,王稚登游仕京师,作大学士袁炜的幕宾。袁炜得罪宰辅徐阶,王稚登受牵连而不被朝廷重用。他心灰意冷,回到江南故乡,放浪形骸,流连于花街柳巷。

王稚登偶来到“幽兰馆”,与马湘兰相识,二人颇投缘。深交之后,二人皆有相见恨晚之叹。于是,王稚登经常出入“幽兰馆”,与马湘兰煮酒欢谈,相携赏兰,十分惬意。

一日,王稚登向马湘兰求画,马湘兰当即为其做了一幅她最擅写的一叶兰。此一叶兰,是马湘兰独创的画法,其画以一抹斜叶,托一朵兰花,最能见兰花清幽空灵的气韵。马湘兰作此画,意在表明自己决非路柳墙花,实似悬崖绝壁之孤兰,非凡夫俗子能一亲芳泽。王稚登深知马湘兰诗画中的情义。但他自觉已三十七岁,无位无职,前途茫茫,很难给马湘兰以庇护和幸福。他心中明白,马湘兰明敏多情,故而不想伤害,未作承诺。后,两人仍密切交往,未谈嫁娶之事。

不久,大学士赵志皋举荐王稚登参与国史编修,王稚登欲登舟北上,心中盘算:待京中有成,再接马湘兰同享幸福。马湘兰设宴饯行,既为离别而伤悲,又为王稚登得志而欢喜,即席作《仲春道中送别》:

酒香衣袂许追随,何事东风送客悲?

溪路飞花偏细细,津亭垂柳故依依;

征帆俱与行人远,失侣心随落日迟;

满目流光君自归,莫教春色有差池。

送走王稚登,马湘兰闭门谢客,静待王郎得意而归。

独守寂寞,百无聊赖之际,马湘兰也曾借酒消愁,举杯慨然而叹:

自君之出矣,不共举琼卮;

酒是消愁物,能消几个时?

秋夜无眠,马湘兰执笔却写《秋闺曲》:

芙蓉露冷月微微,小陪风清鸿雁飞。

闻道玉门千万里,秋深何处寄寒衣。

谁知王稚登进京并不如意,因宰辅徐阶手下排挤,日子很不好过。勉强撑到岁末,他遂收拾行装,失意而归。

王稚登回江南后,不愿再面对一片痴情的马湘兰。他索性把家搬到姑苏,以绝与马湘兰相守终生的念头。

马湘兰依然一往情深,打听到王稚登南归,连忙赶去姑苏。两人仍以朋友相交,并未及情事。王稚登定居苏州后,马湘兰每隔一段时日,就到姑苏小住,与王稚登畅叙心曲。

不知不觉,就是三十余年。这三十年,马湘兰除了偶尔去姑苏作客外,便是这样度过:

时时对萧竹,夜夜集诗篇。

深闺无个事,终日望归船。

年岁渐老,华颜日衰,门上宾客也愈来愈少,整日陪伴着马湘兰的是落寞和凄怆,正如她在一阕“鹊桥仙”中所写:

深院飘梧,高楼挂月,漫道双星践约。人间离合意难期,空对景,静占灵鹊,还想停梭。此时相晤,可把别想诉却。瑶阶独立目微吟,睹瘦影凉风吹着。

就这样,马湘兰为王稚登付出了一生的真情,自己却象一朵幽兰,暗自饮泣,暗自吐芳。

王稚登七十寿诞,马湘兰抱病赶到姑苏,为他举办了隆重的寿宴。宴会上,她重亮歌喉,为相恋三十余年的王郎高歌一曲,听得王稚登老泪纵横。

后来,王稚登有过这样的描述:

“四座填满,歌舞达旦。残脂剩粉,香溢锦帆,自夫差以来所未有。吴儿啧啧夸盛事,倾动一时。”

在姑苏盘桓了两月,马湘兰返回金陵,这时,她已是心力交瘁,残灯将熄。返家不久,一个午后,马湘兰预知去世不远,她仔细沐浴更衣,端坐於“幽兰馆”客厅,悄悄地走完了五十七岁的人生。

临终前,马湘兰命仆人在她座椅四周,摆满了含幽吐芳的兰花。

死讯传到王稚登那里,他悲痛万分,挥笔写下挽诗:

歌舞当年第一流,姓名赢得满青楼。

多情未了身先死,化作芙蓉也并头”。

作品

诗集:《湘兰集》

剧本:《三生传》

马湘兰绘画造诣高,当年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曾接连三次为《马湘兰画兰长卷》题诗,共72句,记载在曹寅的《栋亭集》里。

在北京故宫的书画精品中也间杂着马氏的兰花册页,发着独异的光彩,她的绘画在国外一直被视为珍品。

日本东京博物馆中,收藏着一幅中国明代的“墨兰图”,是明神宗时期秦淮名妓马湘兰所作,被日本人视为珍品。

评价

曹雪芹祖父曹寅在《历代画史汇传》中评价她的画技:“兰仿子固,竹法仲姬,俱能袭其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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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30 19:07:26 | 看全部
感于网友的《太平天国》
读了指尖回忆的《太平天国》,总觉得想写点什么。几天脑子里想着,一直没动笔,今天忽然有了思路,现炒现卖吧。
       熟悉太平天国历史的人都知道,如果没有天京事变,而太平天国的领导层不是腐败到这么夸张的话,洪秀全还是有可能推翻清廷成功的。但是我觉得就算推翻了清廷,对中国老百姓也不会有多大的改变,最多如朱元璋般完成改朝换代而已。
      《资政新篇》上面的内容是推行不下去的,打天下和坐天下是不一样的。其实在天国的占领区,《天chao田亩制度》也根本推行不了,实行的是“照旧交粮纳税”,所以,其政策本身就是个海市唇楼。可悲的是天国千千万万的基层战士和百姓,为了这个当时根本没办法实现的目标抛头颅洒热血。据保守估计,太平天国运功造成中国人口减少在7000万以上。说透了,太平天国运动对中国是一场灾难。
       天国的失败,表面看起来,是领导班子的问题。初期洪秀全、杨秀清为了权利之争,导致天京事变,然后石达开出走,使太平军精锐为之一空。到后期,随着洪仁玕回归,陈玉成李秀成联手,军事上刚有起色,然后就陈李不和,使天国军事形势急转直下。以上都可以归结到领导班子问题。但归根结底,就是太平天国的教权、政权和军权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就算他们能成功,他们那种除了上帝,把其他传统文化一律否定的思维方式及一把手权利又不做限制的政府模式,到时候内忧外患,照样玩完。
       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就是暴力草根和奴才政治的轮回演出, 并且不断的周而复始。其实洪秀全某种意义上已经是皇帝了, 只是没有统一全国, 但一样腐败骄奢, 他的结局是必然的。
       天平天国运动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几位悲剧英雄,如石达开、陈玉成等,那都是一等一的硬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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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30 19:14:26 | 看全部
李斯之叹
  培根名言: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
  总觉得历史太残酷,争权夺利,勾心斗角,看了让人触目惊心,每每看到血腥场面,就放弃不愿再看。
  无意中看到李斯临死之前和儿子说的那句话:“吾欲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免,岂可得乎!”,让我有了了解李斯生平的念头。
    秦朝宰相李斯位极人臣,最后却被冠以谋反罪名处以极刑夷三族。当父子两人被绑缚刑场时,他回首平生,感慨地对儿子说:“我多么希望还能象以前那样,和你一同牵着黄狗,擎着苍鹰,出上蔡的东门,去捕猎狡兔。可是现在死到临头了,哪里还有这种日子呢!”于是父子两人相对痛哭。他们所感慨的是:与其今日享尽人间富贵而遭横死,还不如一直过着清贫的生活而颐养天年。
   既有今日,何必当初。  
   李斯,楚国上蔡人。很多人认为李斯的转折点起源于两只处于不同环境的老鼠:厕鼠和仓鼠。由于所处的环境不同,两只老鼠的生活习惯和形态也截然不同。李斯从中领悟:“一个人有出息还是没出息,就如同老鼠一样,是由所处的环境决定的。”
   于是李斯就跟荀子学习帝王治理天下的学问。学业完成之后,李斯分析了当时天下各国的形势,估量楚王是不值得侍奉的,而六国国势都已衰弱,没有为它们建功立业的希望,就决定西行到秦国去。那时他认为最大的耻辱莫过于卑贱,最大悲哀莫过于贫穷。
  没有人否认李斯的明智选择,没有人不折服他的文学和政治上的才能;更没有人否认他的历史功绩。
  “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侍”。李斯选择去秦国,也是无奈之举。一般人都有恋乡情结,如果楚国当时不是政治腐败,有一个接贤纳才的好环境,楚人李斯当然也会选择为楚国效力。当时荀子也曾提及叫李斯留在楚国而不要去秦国,可是李斯的一句反问,让荀子无法回避当时的现实。楚国连荀子这样的贤才都不肯起用,怎么会有起用李斯的可能呢?不是万不得已,谁愿意背井离乡去做那种危险的尝试呢?毕竟李斯不是荀子,他无法做到荀子那般静下心来修身立说的境界。
   人各有志,强求不得。  
   李斯是幸运的,虽然在入秦初期经历了种种磨难,但后来还是把握和创造了人生的机遇。
   那篇《谏逐客书》写得不仅条理清晰,而且用词藻丽,修辞得当,哲理深刻。不但让秦始皇去消了逐客令,让李斯升了职,还让后人对他的文才仰慕不已。鲁迅先生就说过:“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一方面也许是当时“焚书坑儒”把好文章都付之一炬了,另一方面也不得不承认李斯是写作高手。不论历史上的功过,看过李斯《论统一书》、《谏逐客书》、《焚书议》等,无不叹服。
   李斯是个人才,这一点无庸置疑。辅佐秦始皇期间,办了不少切实的好事:为秦始皇出谋划策,打败六国、一统天下;修订了典章制度,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具体法律法令;统一了全国文字,一律使用规范的小篆字体等等。
    李斯之叹,是他本来可以有很多次机会改变命运,至少不会死得那样冤,那样惨,还连累三族,而这样的结局都是他自已一步一步走进去的。
   叹其一:可能是被富贵和权利冲昏了头脑,也可能年纪大了缺少变通的勇气,亦或可能是当局者迷 ,但按李斯的聪明这些理由都有些站不住脚。他曾经在一次儿子李由回家探亲时,举行盛大家宴招待文武大臣,望着门前数以千计的车马和灯火辉煌的宴会厅,想起了老师荀子告诫过他的话:“物忌太盛”,也明白事情发展到了极点就要开始衰落的道理,如果当时能够作出明智的调整,放弃权位,急流勇退,那一定可以象周公一样有个完美的结局。可见道理容易学,做到却难。他只学会了荀子的帝王治理天下的学术,没有学会功成即退的出世气度。
   叹其二:韩非和李斯同是荀子的学生,是同学也是好朋友。但李斯嫉妒韩非的才能,竟进馋言下毒害死了他。这样的人还会有谁愿意亲近他把他当作朋友呢?当然也没有人真心实意的帮助他,使他成了孤家寡人,到后来秦始皇一死,他就感受到了失势危机,才会听信赵高的邪说,废嫡立庶,杀扶苏立胡亥。这本来就是违背原则,大逆不道的事,李斯一开始是坚决反对,后来竟然因为赵高的几句威胁,不问青红皂白就同意了,他甚至都没有听听胡亥的想法。如果事先能和胡亥商量,权衡一下利弊,凭他的辩才和宰相地位,胡亥也不敢有非分之想。就算反对失败,也可以死得堂堂正正,名垂青史。
  叹其三:李斯的仓鼠哲学只停留在表面。环境可以改变鼠的命运,而看似优越的环境下面越危机四伏。讲个寓言故事吧:有一只鼠爸爸,找到了一只装满白花花大米的米桶,非常高兴。它不辞辛劳日日夜夜去搬米,因为米桶里的米是有主人的,不是它们鼠家的,只有搬到自已的鼠洞里藏起来,才可以高枕无忧。搬了一段时间,鼠妈妈说够了,够咱吃一辈子的了。可鼠爸爸说:怎么会够呢?我得为咱儿子预备点。又搬了一段时间,鼠妈妈又说够了,也够咱儿子吃一辈子的了。鼠爸爸觉得还该为小孙子备一点,反正搬了这么久都没事,不搬白不搬,就又去了。这次,鼠爸爸就没那么幸运了,它掉进了主人设置的陷阱,出不来了。没有了鼠爸爸,这一家子哭哭啼啼地乱作了一团,有一只外来鼠听到这个消息,就带着另一队鼠子鼠孙抢占了它们的洞穴,把原来的一家子赶得四处逃窜,无家可归。环境可以改变你,环境同样可以颠覆你。
    历史总归是历史,李斯只能是李斯,他可以为了权位和富贵拼命地去努力,也可以为了保全权位和富贵挺而走险,最后为了权位和富贵付出的受五刑夷三族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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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30 19:30:34 | 看全部
记忆中的外婆家 [
今天在空间读到好友的一篇“我家老屋”,写得很是真情动人,瞬间触动了我心底最柔软部位的记忆,让我莫名地想起外婆家的老屋,那里沉凝了我童年时许多许多美好的回忆。

      曾几何时,去绍兴外婆家是我童年镌刻的最美回忆,小时候,父母亲在上虞丰惠教书,每年的寒暑假,妈妈会雷打不动地带我回绍兴外婆家探亲,住个十天半月的,临走时,母亲会带上丰惠的一些土特产,给我背上小书包,装上作业本,早早地从丰惠坐汽车到百官,再从百官坐火车到绍兴,那时感觉绍兴是个很遥远的地方,出门的头天晚上往往兴奋的睡不着觉,盼着天快亮好早点出发。出了绍兴火车站,我总是撒娇不肯走路,让妈妈叫人力三轮车拉着去外婆家,外婆家的老屋坐落在市中心保佑桥直街上,是一座很大很气派的宅院,大院正门朝南面街,高高的黑漆大门上镶满了钉子,被附近的居民称为“钉子台门”,进门的石台阶很高,小时候的我跨进去有点费力,走过一个小天井,穿过月亮门,迎面又是个大天井,天井里种有槐树,搭着花台,花台上种着各种花草,边上爬满了紫藤,在外公的精心打理下,很是幽静,优美,整洁而清新,有着“紫藤古槐四合院”的味道。老屋的正房是一排五开间的二层楼房,东边西边各有一排厢房,南边临街还有几间店面房,不过在我的记忆中外婆家只有二间楼房和七八间厢房了,妈妈后来告诉我们另外三间房子外公早在解放初期就捐出去了。对于童年的我来说,留下的这些房子也够大的了,和表姐表兄们在堂前玩耍,跳皮筋,踢毽子,或者上楼捉迷藏,总能玩得不亦乐乎,老屋的地板都是木头的,尤其是长长的楼梯和二楼长条的地板,踩上去吱呀作响,,楼上有个声音,楼下十分清楚,小孩子难免活泼好动一些,兴致来了就在地板上连踹带跳的,这个时候总能听到外婆在楼下轻轻柔柔的喊声:“囡囡,侬轻些,轻些,外婆吓煞哉.”呵呵,静不了几分种,我们又开始震天动地了,直到母亲上来赶我们下去。外婆住的里屋对小时候的我来说就像一间神秘的宝室,能变出许多许多好吃的东西来,外婆的眼睛不好,每当她轻轻地叫我“囡囡,来,到外婆这里来,”我就乖乖地过去牵起她的手,跟她去里屋,打开柜子门,外婆从瓶瓶罐罐中拿出当时很稀罕的桂圆,荔枝,蛋糕,饼干之类的,让我吃个够。每天晚饭后,外公会带着我去逛大街,要么去新华书店买小人书,要么带我吃冰淇淋,小笼包什么的。。。。。记忆中小时候的每一次绍兴行,带给我的都是无穷无尽的快乐和幸福。

      如今,在城市建设飞速发展的今天,外婆家的老屋早己被拆迁,那条记忆中的保佑桥老街己被灯红酒绿的酒巴一条街所代替,有时偶尔路过那里时,便会触景生情,那些童年往事会像如涌的潮水般流出,又像鸟一样在我的脑海中飞过,老屋的时代已经远去,它给我的回忆却是绵延呀绵延不知尽头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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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30 19:33:31 | 看全部
闻香识女人

同事从国外旅游回来,送每人一瓶香水,办公室于是有了一阵小小的喧哗,又闻又嗅又端祥,浅浅的,淡淡的,浓浓的,眉眼之间的惊喜渐渐的在空气中满溢出来……
    少女时代的我,对香水有种做作的排斥。这种排斥不是说我对香水有过敏反应,在我们那个学生时代,抹香水的人是低级的,庸俗的,甚至是妖艳的。
        那时,同村有一个美丽的女子叫茶花,青春靓丽时,就去大上海谋生活了,等到返乡时,已经人老珠黄,风韵不再了,但是她的装束依然保持着上海滩的风味。虽说年纪大了,但是样子却很好看,一年四季都挽着高高的髻,或旗袍,或洋装,一双或白或黑或红的高跟鞋踩在我家门前的那条机梗路上,很是有点格格不入,最能引起争议的是,每次她走过时,空气中总会留下一股味。大人们都说她身上喷了香水,是专门用来勾引男人的……
        关于茶花的故事,在我们村庄附近有好几种版本,流传再广的那一种大概是说,在她16岁的那一年,父母把她换亲给邻村的一个哑巴,然后让哑巴的妹妹给她兄弟当老婆。拜完堂的那天晚上,新娘子逃走了,一直杳无音信,几年后的一个黎明,有个在上海拉黄包车的乡人,在一家小旅馆门口拉了一个衣不蔽体的女人,这个女人就是茶花。那时,天刚有点朦朦亮,还飘着细雨,茶花几乎是被三个凶悍的男人从门里扔出来的,嘴里还哭喊着,“天杀的,怎么不给钱哪,你们这些挨千刀的杀胚……”
        这些情节被黄包车夫回乡后,绘声绘色地添油加醋地渲染地愈加神秘,关于茶花在上海的种种猜测,结论不外乎就是茶花做了乡人最最不屑的事,是一个不要脸的“烂货”。茶花是离家20多年后才回来的,家人不待见她,都以她为耻,大人们对我们也是千叮咛万嘱咐,叫我们别和她说话,别吃她给的东西,不干净,有病的。
       茶花从我们这群黄毛丫头身边走过的时候,我们总是捏着鼻掩着口皱着眉,等她走的远远的了,喘一大口气,然后对着她的背影吐一地的唾沫,老气横秋的加上一句:“妖精,真不要脸……”其实,那味一点儿都不难闻,有时她从集市上回来经过我家门口,凑巧只有我一个人在的话,我不但不吐她,还会有点贪婪的多吸几口气,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味道呢?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仍能记得清清楚楚:热烈、奔放、浓郁的橙子味,弥漫在四、五月间的空气中,极为妖娆,妩媚,或者说是放肆……  
        这就是我对香水最初的记忆,好闻受用却不敢承认,因为抹香水的茶花的“放荡”扼杀了我对香水的倾慕之情。常常偷偷地在书本里夹一张“千里香”,趁人不注意时悄悄的打开来闻一下,又急急的合上,虽比茶花的香水味逊色多了,却一直是我心底偷偷的喜悦。
       商店里的古龙香水,一直一厢情愿的以为其名源自于古龙的《楚留香传奇》,想那香帅翩若惊鸿,矫若游龙,对待女孩子很有礼貌,颇有绅士风度,他是一个游侠,一个浪漫的贵族骑士。十五、六岁时,夜静更深了,合上书,闭上眼,常常就会有“香帅”破窗而入,他来去如风,空气中只留下淡淡的郁金香气息……
       路过万和城,才知道这一周是上百万和城的“香水文化节”。慢慢地走过展台,促销员热情的迎了上来,一款一款的介绍,一瓶一瓶的展示,似乎是一段段浪漫的情爱故事,从她口中缓缓地流泻而出。于是第一次,知道了原来香水可以这么动人心魄,就像淳厚的葡萄酒,甜美,却醉人。
        比如这款纪梵希的“魅幻天使”,兼具黑暗与光明的两大属性,它独特的东方花香调,既是性感的水晶吊坠,又如明月星辰般璀璨迷人,它那既清纯又妩媚的香气,将梦幻化为现实,哦,难以抵御的美妙,一切与香味有关……潜入“魅幻天使”华丽的嗅觉领地,发现了最鲜明的原料对比,当纯净的百合相遇深邃浓郁的橡木香气,这注定是一场“光明与阴影”的游戏……
        在促销员的娓娓述说中,知道了香水的味道居然会“转调”。“前调”是香水最先透露的信息,也就是当你接触到香水的那么几十秒到几分钟之间所闻到的。“中调”在前味消失之后开始发出香味,中味是香水中最重要的部分。也就是说洒上香水的你就是带着这种味道示人。后味也就是我们常所说的"余"香。 也不知道当年茶花身上的香水是否也会这般神奇地“转调”呢?
        按促销员的提示,取香水数款, 小心翼翼地往颈上,手上一一喷去。各种牌子的香水萦绕在大厅的一隅,竞相散发出咄咄逼人的香味。空气都醉了。混杂起来的香味,和美甘醇,袅袅升腾着。
        虽说有点陶醉在这清爽激情的香味里,我却仍努力保持着我清醒的头脑。香水和珠宝一样。女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可以不戴首饰,但却一定得拥有一两件能拿得出手的珠宝,平日里就静静地躺在精致的首饰盒里,只等主人的千年开启一次。但这珠宝必须得是一个男人买给你的,你爱的,或是爱你的。自已买花戴的女人太可怜,是孤芳自赏,是顾影自怜。花非花,珠宝非珠宝,香水也就不再是香水了。所以,任促销员的巧言倩笑,我终究还是一横心,留一个潇洒离去的背影给她……
        抬起手,闻一闻留在手背上的香味,穿过尘埃,我闻到了鸟语花香,里面有纯真的幻想,甜蜜的向往,永恒的渴望……不知当年的茶花往自已身上洒香水时,是否也是对生活和生命如此这般地由衷热爱?
        香水的味道,是女人的味道。或淡泊,或热烈,或飘渺,或柔媚,或端庄,或典雅……请君闻香识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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