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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德未成年人轮奸少女案仅1人被捕 引降低刑事犯罪年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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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2 02:5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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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德国北威州鲁尔地区的警方逮捕了一名涉嫌参与性侵少女的14岁嫌疑人。这名嫌疑人此前就曾有性骚扰前科,因此警方将这名14岁少年临时逮捕。

案件震惊全德

5日晚,三名14岁少年和两名12岁儿童涉嫌在穆尔海姆市严重性侵一名18岁少女。这5名犯罪嫌疑人均为保加利亚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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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接到附近居民报警后很快就找到5名男孩组成的小团伙。受害的少女则被送入医院救治。依照德国法律,12岁仍未达到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年龄,因此当晚两名12岁嫌疑人就各被父母领回家。另外三名14岁的嫌疑人接受了警方审讯后第二天获准回家。事发3天后,也就是8日,其中一名14岁嫌疑人被临时逮捕。所有5名嫌疑人在暑假开始前都被责令暂时停学。

对刑事犯罪责任年龄的讨论

这起案件掀起了有关多大年龄开始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的讨论,以及德国现有法律是否应该相应得到修改。按照德国现有法律,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被视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需要承担责任的是这些未成年罪犯的父母、监护人或者地方青少年局。

此次案件发生后,德国警察工会呼吁将刑事责任能力年龄从14岁降至1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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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法官联合会反对警察工会提出的呼吁。法官联合会认为,修改年龄并不能吓阻未成年人犯罪。德国儿童保护联合会也反对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该联合会认为,青少年局的工作人员应该去好好研究这些个案,调查清楚这些未成年人做出这些行为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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