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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比利时关于继承的一些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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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比利时关于继承的一些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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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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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9 15: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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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从财产继承的角度来安排自己的身后事宜,可以说是一件直面人生的理智行为。
事先合理地计划财产继承,可以适当地避免太多的纳税;也可以,如果情况允许,在生前让子女获得一部分经济上的帮助,使子女可在事业上提早起步;事先的合理安排,还可以在身后避免家庭纠纷。
生前的合理安排,可以让每一位继承人有选择的可能;当事人(被继承人)也有对每一位继承人进行针对性的分配的可能。
如果有家族企业的,生前的计划安排,也可相应地保证企业的继续运作。当事人可以根据每位子女的特点,提前安排希望继承家族企业的子女进入角色,而其他对家族企业不感兴趣的子女,可获得其它的财产补偿。如果当事人未做这样的提前性安排,一旦他(她)的亲人面对其突然离世,很有可能因为财产分配问题,导致家族企业无法继续生存下去。对于家族企业因继承而带来的生存问题,继承法有专门的规定来保护企业的发展。
当然,如果当事人(被继承人)生前没有做任何安排的,法律也已经有一系列现成的规定。比如:如果被继承人尚有配偶的,他们是共有财产制的,那么在法律上,生存配偶方享有全部财产的使用权,而子女方则是所有权。具体说来,生存配偶有居住在双方共有的房屋里的权利,虽然子女拥有所有权,但在健在父母一方尚未离开人世之前,无权处理这项不动产,除非健在父母一方的同意。再有,被继承人生前留下的银行存款,健在的父母一方有享受全部银行利息的权利。当然,以上所有这些原则性的东西,都有一些变通的办法,只是一项基本原则不变,法律必须要寻找到使用权和所有权之间的公平及平衡。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既无配偶又无子女的,那么他(她)的各项财产将由其父母、兄弟姐妹来继承。
那么,拥有继承人资格的当事人,是否一定得接受继承呢?法律规定,继承人可以有三种不同的选择:
$1- 无条件地接受继承;
也就是说,继承人要明白,在继承的同时,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债务的,也将是继承人来偿还。
$1- 有条件地接受继承(在事先了解被继承人的财产情况的基础上);
这种选择的原因是继承人完全避免了这样一种风险,即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要多于生前财产。
$1- 放弃继承;
继承人可以向法院递交一份放弃继承的声明。当然,如果司法机关怀疑继承人有隐匿被继承人财产的行为的,继承人将不被允许放弃继承。
比利时的继承法还对一些继承人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大的原则是,所有的被继承人在处置自己财产的问题上,并不享有绝对的自由。也就是说,有一部分的继承资格,也可以说是份额,即便是被继承人也无法随意剥夺的。比如:被继承人有一个子女的,他(她)的保护份额是被继承人财产的一半;如果被继承人有两名子女的,他们的保护份额是三分之二的被继承人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有三名或三名以上的子女的,他们的保护份额将是四分之三。
毕嬿律师
布鲁塞尔律师公会成员
AV. LOUISE(LOUIZALAAN)349, bte(信箱)20
1050 BRUXELLES(BRUSSEL)
TEL: 02 649 28 58
FAX: 02 649 32 52
GSM: 0497 35 94 53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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