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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谈] 就当前热议话题(华人自律个案)的一点思考(已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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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12:24:56 | 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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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华人街上发生了一个个案:
《“初生牛犊”街友‘诉’“某进会”会员》事件

原告控诉帖子:初生牛犊街友的帖子:

http://www.huarenjie.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47721&fromuid=85583" target="_blank">http://www.huarenjie.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47721&fromuid=85583


被告反诉帖子:某进会官方实名认证帖子:

http://www.huarenjie.com/thread-248002-1-1.html


初生牛犊街友发帖,一石激起千层浪,街友反响很强烈。
在原告帖子中,舆论导向指向被告;稍后被街友举报,而后帖子遭到关闭;

大概6小时过后,被告单位法人代表发帖回应,行为很光明磊落,引述了原告帖子。
在被告帖子中,舆论导向指向原告,令其拿出证据,否则不可以乱说。

事情大体就是这个样子的。

下一楼开始,做局部分析。

慢慢来,不要急,先占上楼,再补充,不至于影响文章整体性。


该帖由于后面回复出现争议和吵架,先做关闭下沉处理。
希望双方都能冷静一下,大过年的不要搞得这样子。
我们更不希望听到,2011年最后一天街上还在吵架。
过年了,大家都好好地和家庭朋友相聚共饮,欢度元旦迎接新年吧。


街道督察 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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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0 12:25:04 | 看全部
本帖最后由 红塔山 于 2011-12-30 11:46 编辑

这一楼,我要回来再讲,“个人”对抗“集体”,这种事件的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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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0 12:25:13 | 看全部
本帖最后由 红塔山 于 2011-12-30 12:00 编辑

这一楼,我讨论一句俗语。
好几位温州籍的街友回帖时候,都提到了一句俗语:
“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

我想说,这是一个伪命题!
应该是“饭既不能乱吃,话也不能乱说”。

“话不能乱说”,是对方与我观点的共同之处,没必要多讲。
“饭可以乱吃”,不符合常识!“饭,绝不可以乱吃”!

饭怎么乱吃?按照科学分类分析,有如下几种情况:
搭配乱吃,美食版块,有街友曾经发过帖子,很多食物不可以乱搭配,否则会中毒!需要知道详情的,可以去美食版块看看。
快慢乱吃,吃饭快的坏处,可以见疾病网文章:[url=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hl=fr&gbv=2&rlz=1R2ADSA_frFR338&gs_sm=e&gs_upl=2266l5391l0l6063l3l3l0l1l1l0l219l422l2-2l2l0&q=cache:hio4ZR2CDEEJ:http://www.jibingnet.com/neike/a ... 8F%E5%A4%84&ct=clnk]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hl=fr&gbv=2&rlz=1R2ADSA_frFR338&gs_sm=e&gs_upl=2266l5391l0l6063l3l3l0l1l1l0l219l422l2-2l2l0&q=cache:hio4ZR2CDEEJ:http://www.jibingnet.com/neike/a ... 8F%E5%A4%84&ct=clnk[/url]
时间乱吃,不按时吃饭的坏处,可以见百度网文章: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99321037
地点乱吃,比如在办公室吃饭的坏处,可以参见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2b3a91f0100bj8j.html
……

综上所述,“饭,绝不可以乱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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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铜币 +7 收起 理由
钟医生 + 2 雷死人啊!
阿亮 + 5 我彻底地倒下了,被你雷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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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0 12:25:22 | 看全部
本帖最后由 红塔山 于 2011-12-30 12:37 编辑

有街友在回复中,反复提出一点观点,某进会个别会员犯错,不能因而算到某会头上。
比如一个小阿偷盗,不能算在所有阿族身上;犯错的某会会员,同时是中国人,总不能将帐算到所有华人头上吧!

其实,这里,例子举错了。

我先说一个区别:

自然属性不可改;
社会属性可以改!

中国人,或者叫华人,是自然属性,改变不了!
注意,这里,我说的中国人不是中国公民,毕竟现在国籍可以改!
但不管你是法国籍、美国籍、还是中国籍,你这张脸,这个肤色等自然属性,你改不了,在街上,大家还是叫你“喜怒瓦”!
这里,我用的“中国人”称谓,就是专门指自然属性!!!
这种自然属性,是与生俱来的,你改变不了!!!你改了国籍,你还是华人!!!
既然是先天定好的,不是人为在后天能改的,那么,将帐算在华人头上显然不合适!
因为,谁也不能把犯错的人开除出华人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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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0 12:25:34 | 看全部
本帖最后由 红塔山 于 2011-12-30 12:33 编辑


但是,社会属性可以改!!!
比如,电视里经常听说,某某人,罪大恶极,开除党籍,开除干部队伍,开除公职!!!
可见,党籍、干部队伍、公职,等等都是社会属性!是可以改的!!!
当某某人的行为,不符合某组织的行为规范,或者道德规范,就可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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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0 12:25:41 | 看全部
本帖最后由 红塔山 于 2011-12-30 12:37 编辑



同理,当某某人,不同意某党的组织纲领,行为准则时,也可以自行脱离该组织。
比如法国、日本啊,很多政客,原来属于某党,后来由于理念不合,宣布脱离,又组建新党。
举例来说,日本的小泽一郎先生,曾经是自民党党员,后来退党,加入自由党,又融入民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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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0 12:25:50 | 看全部
本帖最后由 红塔山 于 2011-12-30 12:43 编辑

党派是如此,社团、协会更是如此!

好的团体,必然有好的风气!!!
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又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所以团体要自律!如果某成员不好,要向壁虎断尾自救,人类割掉发炎的阑尾求生那样,将害群之马开除。
否则,会影响到本组织的风气和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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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0 12:25:58 | 看全部
本帖最后由 红塔山 于 2011-12-30 12:49 编辑

顺便插播一句,
法国的个别小阿偷盗、抢劫,大部分街友不是也将帐全算在全体阿族社会头上了嘛!
沙特的法赫德亲王,富得流油,他会上街偷盗吗?中国女棋王谢军的丈夫是卡塔尔王子,他会为千八百欧元行窃吗?
个别华人妇女在美丽城站街,不是大多数华裔女性在美丽城经过时,经常被不怀好意的坏老外询问开价吗?
好些女街友反映,自己是清白的,不是做皮肉生意的女性,但你经过美丽城街区时,那些不怀好意的老外把你当良家妇女看吗?

这里的曲直,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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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0 12:26:29 | 看全部
本帖最后由 红塔山 于 2011-12-31 01:27 编辑

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清楚了一个问题,作为一个群体,
无论是自然属性结成的群体,还是社会组织结成的群体,
都需要对本群体的成员的行为负责任。

因此,作为自然属性结成的群体,广大华人要自律,
提高广大华人自己在社会大众当中的形象,
华人看到其它华人有不检点之处,应该互相帮助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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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铜币 +1 收起 理由
阿亮 + 1 提醒一下,不要大量占空楼,否则督察会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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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0 12:26:37 | 看全部
本帖最后由 红塔山 于 2011-12-30 20:32 编辑

至于以社会属性结合而成的群体,比如社团啊、协会啊什么的,就更要自律啦。
如果成员有不法行为,或不道德行为,应该及时帮助教育,对不能向好的方向转变的,应该及时割舍。
否则,协会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些责任,可能在西方法律框架下,没法制裁,但是在东方的,中华传统的道德标准下,要受到舆论的,环境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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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0 12:26:44 | 看全部
本帖最后由 红塔山 于 2011-12-31 01:28 编辑

接下来,我介绍一点历史知识:
我国古代,在朝廷法度之下,还有一套民事社会的道德体系在独立运转。
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这是与政府法律,也就是封建王朝时期的朝廷法度并行不悖的一套社会制约体系。

宗法、族法、家法与政府法令相悖的情况举例:
举个例子说,电视剧《下南洋》中,男主角简肇庆的父亲,在南洋从事有违清庭法律的事情。
清庭通缉,但简氏族长认为他做了对华人有益的事情,
虽然朝廷容不下他,但是全族都有义务保护他,最后简氏宗族就违背朝廷律令,保存了简家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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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0 12:26:52 | 看全部
本帖最后由 红塔山 于 2011-12-30 21:17 编辑

宗法、族法、家法与朝廷法律同向,并且更加苛刻严格的情况举例:

古代有一位名相,名字记不得了,儿子侵占了几亩民田,朝廷法度就只要归还、再赔点钱就好了。
无奈他出身名门,家规甚严!服完了朝廷的法度,还要受家法惩治,挨一顿打不说,还几年不准出家门,天天要背家训。
这样一个自律的家庭,对自己的要求,比法律标准更高,最终,儿子也成了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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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0 12:27:00 | 看全部
本帖最后由 红塔山 于 2011-12-30 21:31 编辑

华人圈有一个,东联社团,帮规很严。
社会上,警察看见调戏妇女,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是这个帮派,帮规是不准调戏妇女,帮内成员,犯规了,警察不管,本帮自律执行帮规。
东联社团介绍如下:
http://baike.baidu.com/view/3198831.html?fromTaglist

可见,社会组织,是要自律的,是要对成员行为进行约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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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0 12:27:10 | 看全部
本帖最后由 红塔山 于 2011-12-30 21:38 编辑

团体要不要为成员的罪行负责?

历史上可是要的!!!

远的不说,现代的,长征时候,一个红军战士,白拿了老百姓的东西,后来部队首长不是出来赔礼,并加倍赔偿老百姓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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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0 12:27:23 | 看全部
本帖最后由 红塔山 于 2011-12-30 21:43 编辑

现在这起诉讼、反诉讼事件,已经摆在公众面前,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等着看结果啦。

另外,号召一点,既然“初生牛犊”街友提到,受害人家属里有人没有合法居留。
大家处理的时候,请做适当处置,不要给人家带来麻烦!
谁要是以此为要挟,欺负人家,全体有正义感的华人都不会答应的!

最后,补充一句,“和为贵”!希望双方和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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