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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西华 于 2013-5-15 10:55 编辑
问题: 请诚信回答,我的情况比较复杂。我想请问下,我欠税务局的钱,他们会不会从我老公的户头里扣取,如果会,我和我老公能不能做财产公证。证明那些财产不是我,属于他自己的,就和他没关系了呢?
诚信回答:不会。如果您先生的账户只是他自己私人的账户,账户户主中没有您的名字,就不会从他账户里扣钱。
财产公证有两种。一种是SEPARACION DE BIENES, 就是从签字日期开始,两人的财产是分开的,各人是各人的,这个没有问题,但是这不包括您签字之前的财产,那些财产还是共有的;另一个是婚姻共有财产的结算(LIQUIDACION DE BIENES GANANCIALES)这个比较复杂,是将签字之前的财产清算一下,各人分多少,这个手续是需要将您先生名下的财产和账户计算在内的,如果处理不当,会被怀疑“财产转移罪”。这两个手续可以只做前一个,后一个不一定要跟前面的一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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