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8460
注册时间2011-7-25
最后登录1970-1-1
在线时间 小时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街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华人街。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
本帖最后由 西华 于 2013-5-8 13:17 编辑
问题:诚信你好,我和我老公在马德里2004年登记结婚的,然后我拿到家庭居留。在去年因为我换居留过期了,结果5年期家庭居留被作废。现在要求我重新补办,需要出具结婚证明,我想问一下,我和老公是不是拿着结婚证,还有当时大使馆给出具的结婚证明,去大使馆做公证么,然后去老外那边做认证。还是先预约?我不清楚程序,希望您百忙之中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诚信回答:您好,如果您和您的先生是在驻马德里的中国大使馆登记结婚的,那么您只需要去中国大使馆申请一个西班牙语的婚姻证明,然后拿到西班牙外交部认证就可以了,去外交部认证是需要预约的。申请婚姻证明需要您的护照并且亲自去大使馆填写并签署申请表格。
其实,如果您是2004年就拿到的家庭居留,您就已经是长期居留了(LARGA DURACION 或PERMANENTE),这种情况下,已经是独立的居留了,不需要结婚证明了,就可以申请恢复您的长期居留。我们有成功的案例,欢迎您到办公室来咨询VIVID黄小姐。
感谢我们的版主诚信法税提供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