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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友互助] 离婚有国内法院判决书,孩子判给母亲,家庭团聚是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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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 12:30:00 | 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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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请诚信帮我看一下,我和我老公在国内已经离婚了,他现在人也在西班牙。我想把孩子团聚出来,我有国内法院的判决书,孩子是判给我的,那这样的话还需要孩子爸爸的同意书吗?还有这种同意书有有效期吗?因为他一年前给我开过一张,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用。谢谢!

诚信回答:您好。尽管最终法院是将孩子判给您,但是父亲仍然是拥有监护权的。所以您要将孩子家庭团聚出来父亲必须要出具同意书。一般来说如果文件没有注明有效期,那么它的有效期将被默认为三个月。建议您让您前夫重新开一张新的同意书,由于他现在在西班牙,最好能够去公证处开这份同意书,并注明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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