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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SAF是否有权利扣押我太太的账户?
巴黎的黄先生问:我有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我和我太太都是股东。她持少数股份,我是法定代表人。今年,我们收到URSSAF的信说我的社会分摊金未付。我们想将公司关闭,但是URSSAF 称可以直接从我太太的银行帐户上划钱。请问,URSSAF是否有权利扣押我太太的账户?
律师回答:原则上,在一个传统形式上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并且该公司创立时的公司资本不是太少的话,法定代表人的责任限定在他的出资额内。
但是,以下情况除外:
-法定代表人管理上发生错误,导致公司负债;
-法定代表人负有担保责任(因此,应该尽量避免提供银行贷款担保或者其他个人担保);
-法定代表人是多数股东,未缴纳社会分摊金。即使根据约定由公司支付其社会分摊金,URSSAF也可以直接向该法定代表人追讨未支付的社会分摊金。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有很多例外。法定代表人完全有可能以自己的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
关于您提到的您配偶的责任的问题,我不清楚您的公司的章程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她仅仅是公司的股东,那么她仅以其在公司中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但是,如果她行使了公司的管理职权,而且又犯了管理上的错误,导致公司欠债,那么她也有可能需要以自己的资产偿还公司的债务。
为了分析您的配偶的责任,还需要考虑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公司是在你们结婚前创立,而您的配偶在您的公司里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身份,不是协助配偶者(conjoint collaborateur) 也不是雇员 (salarié),即使你们采取的是夫妻“财产共有制度”(régime de la communauté universelle),那么她也不必要以个人财产为您在公司中的债务负责。
第二种情况,公司是在你们结婚后创立的,你们采取的是夫妻“财产共有制度”,公司因而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如果公司破产,配偶有可能需要以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
如果您的情况属于第二种情况,URSSAF有权利申请从您的配偶的帐务中划拨出您未缴纳的社会分摊金。
避免这种情况的最好的办法是将夫妻财产制度转换为“双方各保存个人财产”(régime de la sépa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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