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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的黄先生问:我的一个朋友请我给他的公司作法定代表人 (gérant) 。我在公司里不持任何股份,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对于股东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律师回答:作为法定代表人(gérant),您可能面临以下三方面的责任:
第一,不遵守关于公司的现行法律、法令的规定。例如,不按时呈报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发放虚构红利、滥用公司资产等等。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因此遭受刑事处罚。
第二,违反公司章程。例如, 公司章程规定您签某些重大合同时必须事先咨询股东,而您在没有股东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签订了合同。如果公司因此承担了责任,其他股东有权将您解职,或者向法院起诉请求您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三,管理上的过错。这个概念很广,包括:不谨慎、过失和欺诈行为。是否存在管理上的过错须由法院来认定。在公司面临破产的时候,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因管理过失给公司造成了损害,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以自己的个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只对在其任职期间的过错承担责任。但是,即使法定代表人已经离职,也应对其任职时的过错承担责任。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说,其刑事责任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当其行为可以构成“犯罪”时,诉讼时效为10年)。如果没有特殊规定,合股公司(SNC)的法定代表人的合同责任的诉讼时效是30年,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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