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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公司的计划取消,怎样收回存在银行的公司注册资本?
巴黎的李先生问:我曾计划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SARL),并已把8000欧元的注册资本存进了银行。现在我放弃了成立公司的计划。 请问怎样可以取回交到银行的注册资本?我的银行要我出具一份“公司未成立证明”( certificat de non immatriculation),请问这样是不是正常?
律师回答:根据法国商法典第223-8条,公司在公司登记部门(Registre du Commerce)注册之前,公司的受托人不可取回公司的注册资本。如果公司在缴纳注册资本后的六个月没有成立,或者在六个月内没有在公司登记部门注册,公司的股东可以个人的名义向法院请求取回自己缴纳的那部分注册资金。
因此,您缴纳的注册资金应至少在银行冻结6个月后才能将其收回。
六个月后,您可以请求商业法院院长(le Président du Tribunal de Commerc)做出裁定,准许您收回存到银行的资金。
为此您需要向商事法院的书记室提交以下的文件:
- 经所有股东签署的申请书(一式两份),注明请求的内容、所有股东的姓名和他们所持股份额;
- 银行出具的冻结注册资本证明原件,注明公司形式、名称、所在地、提交注册资本日期、所有股东姓名和他们所持的股份数额;
- 公司章程复印件;
- 商事法院书记室出具的公司未在公司登记部门注册的证明;
此外,您还需要向商事法院书记室交纳一定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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