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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西华 于 2013-2-23 17:47 编辑
问题:诚信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小孩是在这里出生的,后来带回中国了,现在我们想把她申请出来。我现在住家里面加上我又4个人登记在里面了,请问这样会有问题吗,是不是房子只能是我一个人住?还有就是假如批准了,中国办签证需要什么材料?我的宝宝在这里出生的,只有LIBRO DE FAMILIA,需要什么翻译做公证什么的寄回中国吗?
诚信回答:您好。虽然您孩子是在西班牙出生,还是需要办理住房符合公证。在办理住房符合公证的时候当地政府就会查看您用于申请家庭团聚的住家是否只有您和您的家人居住,如果有其他人居住或登记在这个住家,政府就不会给您该证明,从而家庭团聚也会因此被拒绝。寄回中国的材料主要有申请人的居留和护照的公证件原件,小孩的出生证明,以及其他证明申请人的经济能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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