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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时报网】由于出现愈来愈多滥用餐券的情况,餐券发行公司决定重新规定餐券的使用方向和范围,只允许职工用餐券购买食物,今后顾客不再可能在大型超市里用整本的餐券为整车的商品付账。
据法新社报道,餐券的名称有多种,有TICKETRESTAURANT、CHEQUEDEJEUNER、CHEQUERESTAURANT、或CHEQUEDETABLE,全国有数百万名企业里未设食堂的领薪职工上班期间在外吃饭时用餐券付账。餐券属于不必纳税的一笔工资补贴福利,其部分费用由雇主支付。
全国餐券发行管理委员会(CNTR)总干事樊尚·加莱戈解释:“我们得知有人用餐券购买烈酒和不属于食品的商品,譬如衣服,以及在超市收银员面前用整本的餐券付款。”他说:“我们必须做出反应。”
全国餐券发行管理委员会和餐券发行公司因此决定推出一个宪章,重新确定餐券的使用范围。
今后顾客只能用一张餐券(宽容情况下,可用两张)购买“立刻可吃的熟食、预制食品和其他准备方式有所变化的食品,譬如新鲜的食品成品、真空包装的食品和罐头食品、三明治、成品生菜沙拉、什锦水果等。使用餐券购物有余款时,仍然不能退零钱”。
加莱戈指出,此前,餐券的使用条件“非常严格”。理论上,超市“只有一个特定的部门接受餐券,通常是外卖部门,而且必须为此配备一个收付款处”。
他强调:“现在我们扩大了可用餐券购买的食品名单,这涉及超市所有的部门的预制食品或食品制成品,而且在超市出口的收付款处可接受餐券,以前这是不允许的,虽然有些超市商店已经这么做了。”
随着使用条件放宽,餐券发行管理委员会接到了更多申请使用餐券的案卷,获准接受餐券的商店数目增加了一倍,2009年1月有4200个,“现在几乎增达1万个”。
近几年来,在超市使用的餐券份额增加了,2009年占餐券发行公司退还给餐馆和商店的总额的19%,2006年为11%。
食品劳动者总联合会(FGTA-FO)的联合书记让宁娜·勒科-洛托雷女士表示:“领薪职工现在由于财力弱报酬低,不再上餐馆。他们使用餐券时也是尽可能省吃俭用,买了食物后到自己的汽车上或休息室去吃。到维也纳式点心店或意大利披萨馅饼店吃一顿饭,一张餐券是不够的。”
这个变化导致餐馆的进账下降,餐馆老板认为这是餐券使用范围扩大的结果。
餐券的使用规定还会再更改。去年7月通过了巴舍洛法,允许使用餐券购买新鲜蔬菜水果。政府即将公布一项政令和法令,以便“在某些条件下,把餐券的使用范围扩大到蔬菜水果”。
经济部长拉加德女士已宣布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以便对餐券是否能购买其他食品譬如奶制品进行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