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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鸡毛”的最后一次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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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5 01:44:18 | 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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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不想再发帖了,看了“欧江情”和“对酒当歌”的最后一贴,就来凑凑热闹,放这最后一屁。记得刚开始的时候,看见“对酒当歌”被封,有点要打抱不平,谈了谈言论自由。后来就一发不可收拾,天马行空的写了很多东西。其实也想让一些外地人,老混蛋看看,我们温州人也是有点思想,比“星瀚”这样的不懂装懂厉害得多。我既然是谈言论自由而来,也就谈谈言论自由而去。哦,对了,“欧江情”好像说他开玩笑令我生气什么的。那是以“欧江情”之腹,为“一地鸡毛”之心。我本来就是来傍大款“对酒当歌”的,大款走了,我也就不来了。写完此贴,我也就封屁不放了,嘿嘿,是要把论坛还给我们的温州同乡。多谈谈居留咨询,谈跟老板吵架,老婆老公分居,互相攻击谩骂,不负责任的造谣,不分黑白的偷摸拐骗,嘿嘿嘿。多热闹!!!!!
像“对酒当歌”这样的老混蛋,其实是一种现象。对于他的言论压制,我认为并不是因为某某政府或制度,而是由于社会的压力。对于个人和社会的关系,易卜生说的很清楚 “社会与个人互相损害;社会最爱专制,往往用强力摧折个人的个性,压制个人自由独立的精神;等到个人的个性都消灭了,等到自由独立的精神都完了,社会自身也没有生气了,也不会进步了。”当然“对酒当歌”的混蛋理论是没有一点价值的。但他有他自己的独立性,不同于大多数人的意见,所以应该有存在的理由。可惜不容于社会的压力,最后被消灭,这是必然结果。这些不懂事又不安本分的理想家,处处和社会的风俗习惯反对,是该受重罚的。执行这种重罚的机关,便是“舆论”,便是大多数的“公论”世间有一种最通行的迷信,叫做“服从多数的迷信”人都以为多数人的公论总是不错的。像“欧江情”,“知足者”和kai2就是永远的多数派,社会对于这些服从社会命令,维持陈旧迷信,传播腐败思想的人,一个一个的都有重赏,都是ta ma才子,好人,嘿嘿嘿。好像“星瀚”就是一不知所谓的人,他哭天喊地的小丑样,笑死个人。但是他能迎合社会大众,所以有人捧。像“一地鸡毛”,我拳打左派,脚踢右派,口咬中间派,基本上就是一捣乱派,最后也会被消灭。但老子聪明,老子就是不让你们消灭,我ta ma自己消灭自己,放完最后一屁,永不再见,你奈我何,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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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5 17:30:01 | 看全部
古人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一地鸡毛就是我眼里的“千里马”,
很可惜从他“顶”我,为我“打抱不平”那一贴算起,我们在华人街的文字因缘不过大半年。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但愿我们在另一个空间还有相聚的机会
下面再贴一次我一个月前写的回贴,因为那时我的IP被封,一直到现在还没有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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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5 04:44:35 | 看全部
可惜,可惜!你们这些有独特见解的人全跑了,不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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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5 06:43:39 | 看全部
鸡毛小子,对于你以前所发之帖的用意,我不敢说自己能完全看懂和看透,但至少也有个百分之七八十吧!呵呵,只是你懂我比我懂你更少。。。

如你的这段话:

《哦,对了,“欧江情”好像说他开玩笑令我生气什么的。那是以“欧江情”之腹,为“一地鸡毛”之心。》

你错了小子,说你生气只能算是托辞吧,在那里没有“欧江情”之‘腹’,只有“欧江情”的‘歉意’!

你说得对,在论坛上你是来“傍大款”的,[大款等于对弈的对手]一旦心目中的大款不存在了,的确也没有多大生存的意义和兴趣了。不过,我说 小子,作为一个活着的人,不一定只为自己的兴趣而活的!有时也得想想周围的人,想想法国的华人论坛。。。

[em:18:]  以及我们身居海外,如何才能不荒废我们的传统文化。。。


小子,以你的年龄作为一个‘捣乱派’还是可以接受的,必竟你还没到我们那个年龄阶段!


呵呵,说多了也没意思,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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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5 14:24:35 | 看全部
对于一只没有毛的野雉鸡,虽然叫声独特。但太好斗,确实搅得人人不宁。但是,被你啄过几次之后。发现你啄得还是有一点水平和艺术,就像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革命(革命党的辛亥革命)的圣地的湖北人爱吃的辣椒一样。刚吃时,真是口舌发火、七窍升烟。但是,习惯后没有辣椒则饮食无味。没有你,我可真是有一些难受啊!只是我们的网站为什么要如此心胸。将一个又一个的有水平、有思想、有品位的英豪才子逼走呢?许多人居然还陶醉在“革命群众”的“胜利”之中呢?这不是有些哭笑不得的滑稽吗?
   这不是就像北京人吃保卫包括北京人的大明百姓的民族英雄袁崇焕的肉的事一样吗?这不就像人民打倒践踏制止了饿死人的大饥荒的刘少奇的事一样吗?
   为走了的“把酒临风”、“对酒当歌”兄弟不平!!!为我爱吃的“辣椒”“一地鸡毛”惋惜。
   中国最文明进步的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文化的辉煌,就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宽松环境导致。日耳曼人的工业革命得益于文艺复兴后的宗教改革,而创造的宽松自由的条件。人类历史上无以累计的事实都是:严控言论和思想,必然导致愚昧麻木和巨大的停滞落后。这就是欧洲中世纪黑暗落后的根本原因!!!这就是为什么满清的国民大都是阿Q、白痴和马屁精的根本原因!!!也是毛泽东时代的人民都很傻、很呆、很愚昧的根本原因!!!当然这也是为什么中国弱势群体、小老百姓深受腐败的专制制度的大害。却敌视为民请命、为民争民权的英雄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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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5 13:37:16 | 看全部
为了你的明天,帮顶一下。也许你自己还有满腹委屈欲倾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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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5 03:10:16 | 看全部
睡意渐至,本已想就寝。突然冒出一个久违的“鸡毛小子”,顿时来了精神,睡意全无。真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争论归争论,招呼还是要打的---鸡毛小子,别来无恙吧!久违了。恕本人多有冒犯,还望海涵!
今天好像和“老歌”有约似的,一同而来,忙得本人不亦乐乎,幸会幸会!
每个人说话都得思考,毕竟我们都是成年人,胡言乱语虽然不负刑事责任,但或多或少也需考虑社会责任。因为我们大家都是社会的一份子,当然得顾及对社会的影响面。不过你今天的屁,放得还不算太臭。本人觉得你不应该就此消灭自己,这不等于是“自杀”吗?多可惜啊!(正如你说,老子聪明)好男儿绝不会走此路的,这是“懦弱”的一种表现。本人诚愿你回心转意,能在这社会的大家庭里得到进一步的锻炼,诚然能磨掉一些菱角那是再好不过的了。如果你愿意,那就请加入“欧君”的“磨刀石群”吧!后会有期!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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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6 02:41:09 | 看全部

“疯子”兄:勿‘引经据典’拾人牙慧了!很可能没几个人看懂“乡愿”是什么意思!还有你发帖想谈的事,虽然能用上几个较具刺激的词汇,但我始终认为你是‘败事有余,成事不足’的人,因你太偏激了。。。

还有,我可以脸不红心不跳地告诉你,我虽非世上最‘君子’之人,但“伪君子”嘿嘿,我像吗?无论是在社会生活中,还是在论坛上,只要认识我的人都不会这样看我或说我!当然,如果你比我更 君子 ,那是多多益善,值得高兴的事。。。

以上之言回以下之话;

《2,他评价“欧江情”为“老好人”,我觉得是废话,没有什么信息量。就是杀人如麻的独裁者,在某些人眼里也是“好人”——当然我不是说欧江情杀人如麻,而是说一地鸡毛这句评价没有信息量。对于“附庸民主”的欧江情,我觉的用儒家经典里的提到的“乡愿”来概括比较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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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6 11:21:54 | 看全部
欧君:对于乡愿一词的含义,我想本文跟帖的人基本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不过,在认定阁下方面,我绝不认为阁下是这种人。因为,观察阁下所有的言论。发现阁下的人品还是很正的。但是,阁下在发政治言论时,多数时候确实有些言不尽意。让人会有这种感觉,这也难怪。所以,“一地鸡毛”称阁下和稀泥。因为,在大是大非上,是没有左右逢源的。比如对杀人如麻的事,无论怎么说都是罪大恶极。绝不可能轻描淡写,对于这种事,我们无法追究,但绝不能模糊是非!!!因为是非观不是简单的一个评论,而是人的根本方向。
   对于“明天”的认定,我完全赞同“对酒当歌”兄弟的评论。他对我也发过这样的回话,我没有回答他。因为他只会以庸人之心度我等之腹。我之所以将“小人”、“君子”二词换成“庸人”和“我等”。是因为:我还没有发现他堕落到小人那种程度;我们虽然大义凛然、浩然正气,但了解的人不多,冠以君子之词会被人认为自夸。其实,在你QQ空间的文章,我早就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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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6 11:28:06 | 看全部
好了,不送了。你们几位自称“鸟人”的可以回你们的“鸟坛”了!不要在此以为处处比别人眼光锐利,什么都是你们说得头头是道。各位网友都不如你们这群“鸟人”。不要再为你们的“鸟坛”做什么宣传了,如果你们有理,跑遍天下都不怕!看你们的“鸟坛”能维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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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6 18:43:39 | 看全部
自吹自擂!本人还准备请华人街上的所有网友喝上一杯呢!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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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6 19:15:51 | 看全部
yidijimao. 你可以继续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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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7 02:41:52 | 看全部
lz比那个什么当歌的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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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7 03:18:29 | 看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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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22:43:41 | 看全部
不是最后一个帖子么?
怎么后面还有那么多啊?  建议你去注册个新的账号,再来废话吧?
我每天跟你斗上一次都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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