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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个月的外孙在幼儿园摔了一跤,52 岁的外婆第二天冲进园里,对着园方工作人员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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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4: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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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个月的外孙在幼儿园摔了一跤,52 岁的外婆第二天冲进园里,对着园方工作人员又抓又咬又撕扯,其中还有人被打成轻微伤。结果呢?孩子的事还没说清,外婆自己先领了7天拘留加1000元罚款。这哪是护犊子?这是把心疼活成了违法。

警方通报写得很清楚:孩子是行走间意外摔倒。意外两个字,就说明不是谁故意把他推倒。

把孩子送进幼儿园,第一件事就得搞懂:这里不是无菌舱,老师也不是你家专属保姆。16个月正是学步期,走不稳、摔一下很常见,不是每一次摔倒都等于有人害了你孩子。真有疑问?查监控、问经过、找园方、投诉、起诉,条条大路通维权。

当事人偏偏选择了这一条:上手。抓咬撕扯一出来,你就不是心疼孩子的家长,而是涉嫌违法的行为人。还有,别拿情绪当通行证。你心疼孩子,别人的身体就该受伤?幼儿园工作人员也是来上班的,不是来给你当沙包的。

家长的边界,其实就是孩子的起跑线。你用拳头解决问题,孩子将来也会觉得拳头有用。可以紧张,可以追责,但不能伤人,不能违法。这不叫爱,叫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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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4: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16个月送幼儿园也太早了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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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5: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外婆自己带多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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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5: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候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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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街友42098696 发表于 昨天 14:51
16个月送幼儿园也太早了点吧。

应该是托儿所3个月到36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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