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去其他国家:
意大利
西班牙
德国
美国
英国
荷兰
奥地利
瑞典
更多国家
登录
注册
手机版
广告管理
使用帮助
法国
首页
分类广告
论坛
火车票
我的空间
欧橙旅行
活动
欧洲头条
论坛
luntan
首页
闲聊法国
你问我答
商家自荐区
真情秘密
宠物花草
美食天下
文学广场
亲子家庭
更多
分类广告
生活服务
华人街网
»
论坛
›
华人大家庭
›
文学广场
›
物各为主,无所责也。 摘自《南史·列传·卷十六》 ...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186
|
回复:
0
物各为主,无所责也。 摘自《南史·列传·卷十六》 解释:人各为其主,这是无
[复制链接]
街友21416156
街友21416156
当前离线
积分
2034
注册时间
2025-8-9
最后登录
1970-1-1
在线时间
小时
雷达卡
发表于 2026-4-20 13:13: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街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华人街。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快速注册
×
物各为主,无所责也。
摘自《南史·列传·卷十六》
解释:人各为其主,这是无可指责的。
感悟:一切事物都有其因由,万物各有其天然本性,无需过于苛求、指责。父母以自身经验苛责子女选择,伴侣以个人标准改造对方,皆违背“物各为主”。
来自: 华人街android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浏览过的版块
意大利你问我答
法国你问我答
真情秘密
闲事婆和事佬 - 百晓讲新闻
在本版发帖
扫描微信公众号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