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建筑:车库、地窖、佣人房等若与住房同时出售,也可享受免税。若车库距离住房不超过1公里,同样视为附属建筑。 B. 首次出售非主要居所(Première cession d’un autre bien immobilier)即个人首次出售一处非主要居所(如次要住宅或投资性房产)。
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卖方在出售前四年内未拥有主要居所;
出售所得重新投入用于购买或建造一处将作为主要居所的住房。
若仅部分资金再投资,则仅对应部分的增值可享免税。 注意:此免税并非自动适用,需在房产买卖契约中明确提出申请。否则将按一般规定征税。 C. 出售价格低于 15,000 欧元若不动产成交价不超过 15,000 欧元,其增值收益可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