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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7年10月持马耳他居留卡来得法国,而且马上找到了一个工作在乡下,并且开始报工,2018年6月老板看我干活挺好的就帮我找得律师申请劳工居留卡:(当时不懂实际是条件不够,没在法国呆满三年,律师却说可以),结果等了一年在2019年6月来信补材料,给的三个月不允许打工临时居留,一直到2020年6月来的拒签信,理由是我申请家庭居留条件不够(实际上是警察局给搞错了,我申请的是劳工居留)于是我有换了一个律师,他说搞错了给我写的上诉状,2020年11月开的庭,今天来的结果是法官认为我申请家庭居留(就是黑在法国呆满十年后申请的那种居留)时间太短,条件不够判我败诉了,我律师给我来电话说,叫我接着上诉,同时重新申请工作居留,因为我现在在法国已经呆满三年了,而且有连续报全工(1200多,一个最低smic)有三十六张工资单了,说完全满足了条件,说这回肯定能批,亲爱的街友们我都不知道到底还继续申请劳工居留吗?真不知道该咋办?申请了有一丝希望能批吗,因为还得花律师费,盼望明白的好心人给予指点迷津,万分感谢!
来自: 华人街android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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