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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17: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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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或者不可能,但是回国定居总有个去处吧,《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六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回国定居的华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安置。又 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浙江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因国家建设和城镇建设需要依法拆迁归侨、侨眷的私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人应当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同被拆迁房屋产权所有人签订协议,对被拆迁房屋产权所有人给予相应补偿,并在安置地点、楼房层次和朝向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归侨、侨眷在建国后用侨汇购建的房屋,除确因国家建设和城镇建设需要依法拆迁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任意拆迁。
农村因建设需要拆迁归侨、侨眷私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房屋产权所有人协商,给予合理补偿,妥善安置。
我们身在海外,但是还是中国公民,移民却没有我们的资格,我们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是合情也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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