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操作将在您下回登录时自动记录您的这次国家选择。如需重新切换,可通过切换国家完成。
楼主: yang2017

寻人启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7-1 10:59: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支持楼主!我本来几个月前就想在华人街发帖,揭发此败类!今天正好看见楼主的贴,我就进来说说我知道的情况!


来自: 华人街iPhone版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7-1 11:27: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酒发酵 发表于 2017-7-1 10:59
严重支持楼主!我本来几个月前就想在华人街发帖,揭发此败类!今天正好看见楼主的贴,我就进来说说我知道的 ...

看来你也是受害者了,她和你借多少欧元?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7-1 11:30: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酒发酵 发表于 2017-7-1 10:59
严重支持楼主!我本来几个月前就想在华人街发帖,揭发此败类!今天正好看见楼主的贴,我就进来说说我知道的 ...

看来你也是受害者了,她和你借多少欧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7-1 13:08: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yang2017 发表于 1 小时前
看来你也是受害者了,她和你借多少欧元?

不是我,是我的朋友


来自: 华人街iPhone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7-1 13:30: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酒发酵 发表于 2017-7-1 13:08
不是我,是我的朋友

让更多人知道这种败类,让她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7-1 14: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7-1 14:52: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yang2017 发表于 昨天 19:36
你为什么替她说话,她是你媳妇啊,她骗了钱不还就不许人说吗?

楼主这样就构成肖像侵犯,人家看见了会告你,你是犯法的


来自: 华人街iPhone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7-1 14:57: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yang2017 发表于 昨天 19:36
你为什么替她说话,她是你媳妇啊,她骗了钱不还就不许人说吗?

几百块钱就这样做?想必当初你们是朋友,不然你也不会把钱借给他,作为曾经是朋友,没必要这样做,退一步想,这个人可能确实没钱吧,你发帖到这里,人家看见了就更不可能给你了,不如再等一等,说不定人家有钱了会给你送去呢



来自: 华人街iPhone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7-1 14:59: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吃亏,估计那个人也不愿意这样躲来躲去,听人劝吃饱饭,删了帖吧,侵犯肖像权是犯法的!


来自: 华人街iPhone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7-1 15:12: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教楼主一个要钱的妙招,听描述那个人可能还欠别人的钱,你这样把帖发到这里,把他欠钱的人都给招出来了,你想,他是不是更不能给你钱了?你删了帖,我想他会找时间偷偷摸摸的把你钱给还了,如果都被你给招出来了,他想还,还得起吗,你想是不这个理儿?信我的,删了效果会更好


来自: 华人街iPhone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7-1 16:00: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我,这几百欧就不要了,也得让她成为明星,谁都认得她,将她往死里整!


来自: 华人街iPhone版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7-1 16: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酒发酵 发表于 2017-7-1 16:00
要是我,这几百欧就不要了,也得让她成为明星,谁都认得她,将她往死里整!
...

我就是这么想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7-1 17:05: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yang2017 发表于 半小时前
我就是这么想的!

那你就做吧,说实话,在国外的人都关注华人街,你是不差钱,可是你没有想过,也行人家早就看过这个帖了,万一告你侵权,你就不是钱的事了,苦口婆心,听不听在于你



来自: 华人街iPhone版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7-1 17:08: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几百欧?至于闹成这样?


来自: 华人街iPhone版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7-1 17:11: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东门_D9mQk 发表于 昨天 21:56
九六年的时候,我帮我老师的女儿付出国的费用,当时是4万法郎,你知道我当时也是在打工,4万法郎是什么概念吗?老师的女儿,我也是当妹妹看待的,后来悄无声息的失踪了。。据说去了西班牙,后来听说混的非常差。钱吗当然到现在没还。我现在也不是混的不错,所以说眼光要放长远,没有远虑,定有近忧嘛。。

赞,我想等他有钱了会给你的


来自: 华人街iPhone版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华人街

法国公司:Sinocom sarl
地址:47 Rue de Turbigo,
75003 Paris,France
联系电话:(0033)-(0)144610523
意大利分公司:Sinocom Italia Srl
地址:Via Niccolini 29,
20154 Milano, Italia
联系电话:389-2345588

扫描苹果APP

扫描安卓APP

QQ|Archiver|手机版|华人街 huarenjie.com

GMT+2, 2024-4-28 19:23 , Processed in 0.100345 second(s), Total 8, Slave 6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管理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