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去其他国家:
意大利
西班牙
德国
美国
英国
荷兰
奥地利
瑞典
更多国家
登录
注册
手机版
广告管理
使用帮助
法国
首页
分类广告
论坛
火车票
我的空间
欧橙旅行
活动
欧洲头条
论坛
luntan
首页
闲聊法国
你问我答
商家自荐区
真情秘密
宠物花草
美食天下
文学广场
亲子家庭
更多
分类广告
生活服务
华人街网
»
论坛
›
法国大家庭
›
法国亲子家庭
›
婚外生子的丈夫向原配子女求助遭拒离婚 被法院驳回! ...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780
|
回复:
0
[女人问题]
婚外生子的丈夫向原配子女求助遭拒离婚 被法院驳回!
[复制链接]
诺儿
诺儿
当前离线
积分
2415
注册时间
2013-1-8
最后登录
1970-1-1
在线时间
小时
雷达卡
发表于 2015-9-18 16: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街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华人街。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快速注册
×
韩国大法院日前驳回了一名出轨男子提出的离婚请求。这意味着从1965年9月起50年间,韩国大法院一直不受理有过失配偶离婚请求的原则持续有效。
据韩国《中央日报》16日报道,婚外生子的丈夫A提出离婚诉讼。妻子B于1976年与A结婚,生有三名子女。1996年起,A与另一女子C约会,并生有子女,于2000年离家与C一直保持着事实婚姻关系。2011年A被诊断患有肾脏病,向B所生子女要求进行肾脏移植手术但遭到拒绝,遂提起离婚诉讼。15日,韩国大法院判决A对婚姻破裂负有责任,驳回其诉讼离婚请求。
该审判在韩国掀起了新的一轮关于“有责主义”和“破裂主义”的争论。前者主张犯错的配偶一方不能请求离婚,而后者主张如果婚姻破裂就应允许其离婚。韩国女律师会方面指出,大法院的判决符合国民情绪。但韩国现在急需完善相关制度,让有过失配偶方履行实际赡养义务,包括大幅提高精神损失费等。而另一方面,有观点认为,此次判决似乎未能反映时代的变化。“有责主义”具有限制个人幸福追求权的层面,因此如果能够制定实质性改善对策,可以重新商讨引进“破裂主义”。
不过,在韩国有过失配偶离婚已有路可循。2014年韩国离婚案例中,77.7%为协议离婚,占据很高比例。也就是说,有过失的配偶可以通过说服另一半协议离婚,而不是走向法庭。
问:如果换成你,你会拒绝丈夫A向你子女求助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在本版发帖
扫描微信公众号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