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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友互动] 7月1日是免罚款将国外存款移回荷兰的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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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31 12: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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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专家估计,荷兰的“黑色储户”在国外的账户里总共有200亿欧元左右的“黑色存款”。鉴于欧洲联合治理逃避缴税的“黑色储蓄”现象,一些避税天堂诸如瑞士、卢森堡等国家的银行已经有义务必须向其他欧洲国家通报“黑色账户”。
仍想免税在这些国家存款已变得不再可能。为了鼓励这些“黑钱”流回荷兰,荷兰财政部制定了一个免于追究责任的“回流规定”。这一规定确定了: 对于那些在国外有“黑色储蓄账户”的荷兰人,只要是在今年7月1日前将存款移回荷兰,并向税务局申报补纳过去所逃避的最长为12年的缴税,就将免于罚款。过期不报者将面临重罚。

与此同时,已经有数千荷兰人响应税务局的号召进行了补纳税款申报,处理的等待时间现在已达到了四个月。

对于那些已经长于12年在国外有(较多)“黑色存款”的人而言,这一规定还是有好处的。因为税务局只追缴过去12年之内的税款。仍有人继续选择将存款转向诸如开曼群岛、巴拿马这样的地方,这样的人应该好好地请教一下自己的税务顾问,看看这样做是否值得。

来源:华侨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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