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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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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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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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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卡
发表于 2015-8-18 15: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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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会经由一名中介人或者一家中介公司的介绍而去签订一份协议。比如在保险公司或者银行的保险分支那儿买下一份保险;又比如经由投资中介介绍,将资金投资在某金融产品上。中介人的行为会对客户产生影响,而他做了什么,或者不去做什么,有时候会给客户带来经济方面的损失。那么在哪些情况下,一名中介人需要为客户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呢?
作为一名中介人,如果他做错了什么,或者没有去做他应该做的事情,那么他就没有做好本职工作。这在法律术语中被称为违反了监护责任(zorgplicht)。举几个中介人没有尽责的例子:例一:作为保险中介,他必须向客户说明保险公司在怎样的前提条件下才会给客户发放赔偿金,但是中介人没有向客户说明或者说错了。例二:客户要买不动产保险、财产保险或者企业损失保险,如果中介人在估价方面提出了错误的建议,那就会让投保人蒙受损失。中介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这并不一定需要客户与中介人在合约中写明这一条才有效。即便在中介人与客户的合约期满之后,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中介人仍然要对客户所蒙受的损失负责。荷兰高等法院近期所做的一次判决证明了这一点。我们还会在本文中谈到这个问题。但首先,我们用一个诉讼实例,解析一下什么是中介人的监护责任。
保险中介人要尽量避免投保金额低于实际水平的情况
一名中介人提出的建议要完全符合其客户的需求。打个比方,一份保险的投保范围,要尽量去覆盖投保物品的相同价值,这样可以避免出现投保金额低于实际水平的现象。中介人必须采取主动,在必要情况下要主动向客户咨询关于投保物品的信息。
2011年,Arnhem地方法院对一辆汽车投保过低的诉讼做出了判决。事件起源是在2007年,当时一名客户通过中介人买下了一份汽车保险。投保方式是基本险的基础上再加附加险(beperkt casco),投保金额5000欧元。在此之后,客户换买了一辆牌照相对较新的车子,他将这件事通知了保险中介。但是这个5000欧元的投保金额没有被修改。2009年初,这辆汽车被盗贼偷走。损失理算专家后来对这辆车子的估价是9500欧元。最终,保险公司赔偿了投保人5000欧元(扣去自负风险金)。这样,客户损失了4500欧元。
客户认为中介人没有向其咨询更换后车子的价值,也没有修改保险金额,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他将中介人告上了法庭。Arnhem地方法院认为,当客户通知他更换新车的时候,这名中介人必须详细咨询新车的价值,因为从汽车牌照就可以看出,这辆车子的出厂时间比以前的要新,因此车子的价值也很可能会高一些。中介人所要做的,是主动去咨询新车的价值。除此之外,他还必须提醒客户,在投保金额低于实际水平时可能会带来的风险。而这名中介人没有这么去做,那么他就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要对客户所蒙受的损失负责。
最后法院的判决是:考虑到该个案的特殊前提条件,中介人必须承担客户损失金额的50%。
在合约期满后,中介人仍然不能脱离应负的责任
一名中介人有可能要为他以前的客户在合约中止之后所蒙受的损失负担责任。高等法院最近对一个这样的案例做出了判决。
2001年,一名中介人与他的客户开始业务往来。这名中介人当时拥有一家保险与信贷咨询公司。2001年,客户通过中介人买下了几份保险,并且申请得到了按揭贷款,并对投资产品进行了投资。
2005年,这名客户得到一笔价值为20万欧元的赠金。客户想要将这笔20万欧元的资金进行投资,就又去找这名中介人。中介人建议他将这笔钱借贷给一家与自己联营的地产中介公司。客户听从了中介人的建议,然后中介人以地产中介公司代表的名义,和客户签订了借贷合约。2007年3月21日,这家地产中介公司破产了。地产中介公司原本还得偿还给客户174133欧元的借款。在公司破产后,客户已没有追回借款余额的希望了。
客户将中介人告上法庭,他认为中介人必须承担责任,去偿还借款的所有余额。中介人为自己提出了辩护理由,那就是他是以地产中介公司代理人的名义跟客户进行关于借贷的协商,而不是以客户中介人的身份,或者是客户顾问的身份,因而,他不能被看成是中介人而去承担一名中介人的责任。
高等法院没有认同这名中介人的说法,并裁定这名中介人必须对客户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他违反了监护责任。理由是这名中介人过去一直是客户的顾问,而客户则一直把中介人当成是专业人士,对他完全信任。在客户带着20万欧元投资金来到的时候,中介人必须尽到监护责任,向客户说明提供借贷所带来的风险,或者建议他去找另外的投资顾问。由于他都没有这么去做,所以他要对客户负责。即使中介人在两者的商谈中强调过自己是以地产中介公司的中介人身份,而不是以客户的中介人身份在行事,这名中介人仍然要尽到自己的监护义务,理由是双方在过去拥有过提供与接受顾问咨询的关系,以及客户对中介人所持的信任态度。
这些案例对您意味着什么?
从以上几个案例你可以了解到,在多数情况下,一名中介人必须从您的利益出发去行事。假如中介人做错了什么,或者疏忽了什么,就没有尽到自己的监护责任。即便是二者之间的合约中止以后,中介人仍然要清楚知道这种监护责任会持续下去。在合约中止之后,如果中介人违反了监护责任,那么他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要负责赔偿损失。假如您认为您的中介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而必须对您所蒙受的损失负责的话,您可以与我们联系。我们很乐意帮您处理这类问题,我们所提供的咨询服务是不带有约束性质的。
作者:
mr. T.W. Phea [mr.潘统伟]
mr. Y.Y. Au Yeung [mr.欧阳婉怡]
[email protected]
本文仅供参考,不能引为法规。每个事例状况不同,我们建议您寻求专业协助。
中文译本只供参考,一切内容以荷兰文版本为准
来源:华侨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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