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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
可以过境签,前提是欧盟居留或者申根签证。可以过境30天。但必须
欧洲–韩国–中国 或者 中国–韩国–欧洲。欧洲必须是申根任何一个国家。比如德国。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香港在签证法,不属于中国。当时我从深圳走,本来想去香港买了东西再去韩国,但是法兰克福韩国使馆明确写信告诉我,不能走香港–韩国–欧洲的 过境签。但是同时,如果香港–韩国–美国就可以用过境。
不需要付钱,只要到了韩国机场(比如仁川),出示下一段的机票就可以。给你敲个图章,直接出机场。
如果不过境,可以寄签法兰克福使馆。建议用旅游签证,商务签证要出示韩国公司的注册证书,很麻烦。
原作者 猴夫人
Botschaft Korea-Süd
韩国驻德国大使馆
Schöneberger Ufer 89-91, 10785 Berlin
电话:(+49 30) 26 06 5-0
传真:(+49 30) 26 95 21 34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www.koreaheute.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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