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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随笔] 闲话书法陌生化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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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6 07: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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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闲话书法陌生化效应---与陕北书法家张宏明先生商榷
                                              郭有生 (文化散文)
        
        前几天,陕北书法家张宏明先生在榆林老年大学说,创作书法作品时心中要装着书法家,要想到落笔是王体还是柳体颜体。

        我想,是否说成这样更好呢---落笔前,心中要有百家笔法;下笔时,心中应当只有自己。前者是追求“厚积”,后者是自然“薄发”。“厚积”是书法修养的积淀,“薄发”是书法个性的张扬。如果你创作出的书法作品,不是看到赵孟頫,就是看到苏东坡,那你自己在哪儿呢?
        明代袁黄在《诗赋》中说,“游寸心于千古,收八埏于一掬    ”,这在生活或艺术积累中是必要的,但积累在胸,必然会让这些积累个性化。郑板桥说“江馆清秋,晨起看竹、烟光、日影、雾气,皆浮动于疏枝密叶之间。胸中勃勃,遂有画意。其实,胸中之竹,并不是眼中之竹也。因而磨墨、展纸、落笔、倏作变相,手中之竹,又不是胸中之竹也。总之,意在笔先者,定则也。趣在法外者,化机也。独画云乎哉!”大家看“胸中之竹”已不同于“眼中之竹”,“眼中之竹”进入胸中,已是蕴含着自己的审美注意、审美趣味和审美理解之竹,在书法功底的夯实、积淀中何尝不是如此呢?而“手中之竹”又不同于“胸中之竹”,是因为每一次画竹,有每一次的主题,有每一次的心境,有每一次的闪念,有每一次审美趣味的涌动,那书法自然也是如此。因此才积时“厚“,发时”薄“了。
       其实现代的书法作品,如果视觉冲击力最强的不是柳体的影子,就是欧体的神韵,那么就会让人感到书法的发展已经走到了尽头。谁都知道,艺术的生命力在于变化、发展和创新,这样才能融合进时代或个人的审美趣味,满足时代或个人的审美需要,表现时代或个人的审美情感。从另一个角度说,为了让人们远离审美疲劳,我们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应该跨出传统的边沿,走向新的一片绿地。说到这里,我想到了俄国形式主义的一个核心概念---“陌生化”,这个概念从 1916年什克洛夫斯基提出以后,就引起了艺术界的广泛关注。书法界也已注意到这个值得人们思考的概念,关注“陌生化”能达到新鲜、能动和创新境界的问题,和陌生化能让观赏者保持书法欣赏中的审美兴奋和审美趣味的价值。
       要达到书法艺术的“陌生化”,一要善于在对比中求得新鲜,对比不是有虚实、欹正、开合、收放、粗细、大小、轻重、方圆、曲直、疏密等等吗,对一个字完全可以从自己的审美趣味出发来处理,如一个“霞”字,属于上下结构,你书写时是上重下轻,我书写时可以上从左右“放”,下从左右“收”。即使从同一角度对比,我可以把“霞”的上部“雨”,上下“收”左右“放”,形成收中有放,而下部的“叚”,上下“放”左右“收”,形成放中有收,就可以形成这种艺术效果。二要善于在变形中求得趣味,这在行书中有更广阔的施展才华的天地,比如传统中一个“鹅”字变为上下结构就是另一番风味,而生活中许多字人们用行书笔法,你会看到千姿百态的写法,这也许对你更有启发性,那里有不同的连笔,不同的移位,不同的穿插,不同的减笔等等。其实,有的字说变形,不过就是一笔,可效果就完全不同,如用行书书写“書”,你老是把第一笔“横折”写的短,你现在拉长,而把第二笔“横”缩短,看起来就会有显著的不同。三要善于用奇笔来求得艺术效果,奇笔是和常笔相对而说的,如超长笔画就是奇笔,如央视《风华国乐》今年的“翰墨音缘”一期中,某书法家用竖幅书写“行云流水”四个字,第一个草书“行”,那拖长的一竖从上直贯字幅下面的边脚,而“云”穿插其中。奇笔往往是有夸张的对比笔法。如超粗笔画,超大偏旁,超疏空白等等。前几天,看到铜川一网友,空间有个老书法家以隶书书写“艺海无涯”四字,那“涯”字,“圭”只占“厂”下部的一半,因此留有超疏空白,看来还很美,真是奇笔。网友说,这是延安美协主席。“四要在拙笔中求得韵味。这种笔法,往往违背对比、均衡和和谐等美学理念,表面看来如同孩子初学书写文字相似,但细看又感觉有一种稚拙之趣。这种笔法,用的好,有大巧若拙的妙处。也有人认为求拙笔应当“从远古的蛮荒气息中,从石器时代的陶器花纹线条和空间分布中,从汉代简牍民间性书法、敦煌写经中,去寻找那雅拙、天趣、神骏的、未经过‘古典’过分修饰束缚的原生态书法,使当代艺术精神与原始意象接通”。五要在几何造型中求得变化,一个字外形轮廓或三角、或方形、或梯形、或菱形,或千变万化的不规则形。比如一个“国”字,外轮廓长方形变为圆形,就给人的感觉不同了,还可以把两边的竖画,写成“災”字上面那种笔画的折,而使”国“字的外形呈六角形,等等。六要在借鉴中求得灵活,写一字或借它体,如写行草而借隶书笔法;或借自然,从自然万象中求得灵感。王羲之在《书论》中说” 夫书字贵平正安稳。先须用笔,有偃有仰,有欹有侧有斜,或小或大,或长或短。凡作一字,或类篆籀,或似鹄头;或如散隶,或近八分;或如虫食木叶,或如水中蝌蚪;或如壮士佩剑,或似妇女纤丽。欲书先构筋力,然后装束,必注意详雅起发,绵密疏阔相间。每作一点,必须悬手作之,或作一波,抑而后曳。每作一字,须用数种意,或横画似八分,而发如篆箍,或竖牵如深林之乔木,而屈折如钢钩;或上尖如枯杆,或下细若针芒,或转侧之势似飞鸟空坠,或棱侧之形如流水激来。作一字,横竖相向;作一行,明媚相成。••••••为一字,数体俱入。若作一纸之书,须字字意别,勿使相同。
       追求陌生化,要防止出现“妖字”,让人只是觉得怪诞、奇异和惊人,而丧失美感。因此美学原则不可放弃,审美感受不可遗忘。可惜有些书法“杰作“的美,只是存在在理念中,而不是存在在视觉审美感中。比如看著名书法家沃兴华《书法创作论》,他所谈的“点画的紧和松”,感觉是有道理的,但附着的书法作品却怎么也没有美感。我想到了秦牧的《艺海拾贝》中谈到了人们以鸳鸯来比喻夫妻,却不以吸血虫来比喻,是因为鸳鸯给人的审美感受。虽然吸血虫雌雄更是不离不弃,和夫妻更有相似之处,但人们却弃而不用。这样看来书法作为视觉艺术,是不是,审美感觉和审美理念是和谐的,都是美的才好呢?《随园诗话》第一卷中 提出“熊掌、豹胎,食之至珍贵者也;生吞活剥,不如一蔬一笋矣。 牡丹、芍药。花之至富丽者也;剪采为之,不如野蓼山葵矣。味欲 其鲜,趣欲其真,人必如此,而后可与论诗。”我想把最后一句只改一字,就是“人必如此,而后可与论书“。这样的比喻,也说明了感官感受和质地本质的重要性。王国维说:”诗人必有轻视外物之意,故能以奴仆命风月,又必有重视外物之意,故能与花鸟共忧乐。”我们也应当在理智上驾驭书法,在审美上陶醉书法。
       当然大书法家是不会哗众取宠,但我们小书法家总感到,所谓哗众取宠不就是让人民大众喜闻乐见吗?我发现书法和诗歌一样,高雅的发展趋势是,先是文化不高的人看不懂,接着是有些文化的人看不懂,再后来专业人士也不明白了,最后只有作者自己才懂得美在什么地方。比如王羲之的字,怎么哪个层次的人都觉得美呢?现在有些书法家的作品,怎么只有自己看起来才美呢?确实有些书法家名声太大,大家看不出美,也不敢说不美,你说不美不是太没水平吗?这和安徒生《皇帝的新衣》一样,谁敢说没看到皇帝的新衣呢?我想按照一些书法理论,如果写出的作品谁都看见不美,这理论还是值得赞美的理论吗?我想,还是学学央视“星光大道“这个栏目,他们用的评委不是专业人士,大多是普通人,这样评出来的优秀歌手是最接地气的。

       其实,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才是蕴含最高深最壮美的理论的。
                                                                                                                                            2014.03.06作于榆林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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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8 10:4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心中有竹,落笔自然就会潇洒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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