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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改进英式中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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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1 04:2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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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七十年间,中文的变化极大。一方面,优秀的作家与学者笔下的白话文愈写愈成熟,无论表情达意或是分析事理,都能运用自如。另一方面,地道的中文,包括文言文与民间文学的白话文,和我们的关系日渐生疏,而英文的影响,无论来自直接的学习或是间接的潜移默化,则日渐显著,因此一般人笔下的白话文,西化的病态日渐严重。一般人从大众传媒学到的,不仅是流行的观念,还有那些观念赖以包装的种种说法;有时,那些说法连高明之士也抗拒不了。

今日的中文虽因地区不同而互见差异,但共同的趋势都是繁琐与生硬,例如中文本来是说“因此”,现在不少人却爱说“基于这个原因”;本来是说“问题很多”,现在不少人却爱说“有很多问题存在”。对于这种化简为繁、以拙代巧的趋势,有心人如果不及时提出警告,我们的中文势必越变越差,而地道中文原有的那种美德,那种简洁而又灵活的语文生态,也必将面目全非。

中文也有生态吗?当然有。措词简洁、句式灵活、声调铿锵,这些都是中文生命的常态。能顺着这样的生态,就能长保中文的健康。要是处处违拗这样的生态,久而久之,中文就会污染而淤塞,危机日渐迫近。

目前中文的一大危机,是西化。我自己出身外文系,三十多岁时有志于中文创新的试验,自问并非语文的保守派。大凡有志于中文创作的人,都不会认为善用四字成语就是创作的能事。反之,写文章而处处仰赖成语,等于只会用古人的脑来想,只会用古人的嘴来说,绝非豪杰之士。但是,再反过来说,写文章而不会使用成语,问题就更大了。写一篇完全不带成语的文章,不见得不可能,但是很不容易;这样的文章要写得好,就更难能可贵。

目前的情形是,许多人写中文,已经不会用成语,至少会用的成语有限,显得捉襟见肘。一般香港学生目前只会说“总的来说”,却似乎忘了“总而言之”。同样地,大概也不会说“一言难尽”,只会说“不是一句话就能够说得清楚的”。

成语历千百年而犹存,成为文化的一部分。例如“千锤百炼”,字义对称,平仄协调,如果一定要说成“千炼百锤”,当然也可以,不过听来不顺,不像“千锤百炼”那样含有美学。同样,“朝秦暮楚”、“齐大非偶”、“乐不思蜀”等语之中,都含有中国的历史。成语的衰退正显示文言的淡忘,文化意识的萎缩。

英文没有学好,中文却学坏了,或者可说,带坏了。中文西化,不一定就是毛病。缓慢而适度的西化甚至是难以避免的趋势,高妙的西化更可以截长补短。但是太快太强的西化,破坏了中文的自然生态,就成了恶性西化。这种危机,有心人都应该及时警觉而且努力抵制。

在欧洲的语文里面,文法比较单纯的英文恐怕是最近于中文的了。尽管如此,英文与中文仍有许多基本的差异,无法十分融洽。这一点,凡有中英文互译经验的人,想必都能同意。其实,研究翻译就等于研究比较语言学。

以下拟就中英文之间的差异,略略分析中文西化之病。

比起中文来,英文不但富于抽象名词,也喜欢用抽象名词。

英文可以说“他的收入的减少改变了他的生活方式”,中文这么说,就太西化了。英文用抽象名词“减少”做主词,十分自然。中文的说法是以具体名词,尤其是人,做主词:“他因为收入减少而改变生活方式”,或者“他收入减少,乃改变生活方式”。

中文常用一件事情(一个短句)做主词,英文则常用一个名词 (或名词词组)。

“横贯公路再度坍方,是今日的头条新闻”,是中文的说法。“横贯公路的再度坍方,是今日的头条新闻”,就是英文语法的流露了。同理,“选购书籍,只好委托你了”是中文语法。“书籍的选购,只好委托你了”却是略带西化。“推行国语,要靠大家努力”是自然的说法。“推行的国语,要靠大家的努力”却嫌冗赘。这种情形也可见于受词。例如“他们杯葛这种风俗的继续”,便是一句可怕的话。无论如何,“杯葛继续”总嫌生硬。如果改成“他们反对保存这种风俗”,就自然多了。

英文好用抽象名词,其结果是软化了动词,也可以说是架空了动词。

科学、社会科学与公文的用语,大举侵入了日常生活,逼得许多明确而有力动词渐渐变质,成为面无表情的词组。下面是几个常见的例子:

apply pressure: press
give authorization: permit
send a communication: write
take appropriate action: act

在前例之中,简洁的单音节动词都变成了含有抽象名词的片词,表面上看来,显得比较堂皇而高级。例如 press 变成了 apply pressure,动作便一分为二,一半驯化为静止的抽象名词 pressure,一半淡化为广泛而笼统的动词 apply。

巴仁 (Jacques Barzun) 与屈林 (Lionel Trilling) 等学者把这类广泛的动词叫做“弱动词”(weak verb)。他们说:“科学报告不免单调而冷淡,影响之余,现代的文体喜欢把思路分解成一串静止的概念,用介词和通常是被动语气的弱动词连接起来。”

巴仁所谓的弱动词,相当于英国小说家奥韦尔所谓的“文字的义肢”(verbal false limb) 。

当代的中文也已呈现这种病态,喜欢把简单明了的动词分解成“万能动词+抽象名词”的片词。

目前最流行的万能动词,是“作出”和“进行”,恶势力之大,几乎要吃掉一半的正规动词。请看下面的例子:

(一) 本校的校友对社会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二) 昨晚的听众对访问教授作出了十分热烈的反应。
(三) 我们对国际贸易的问题已经进行了详细的研究。
(四) 心理学家在老鼠的身上进行试验。

不管是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这样的语法都是日渐西化的现象,因为中文原有的动词都分解成上述的繁琐词组了。前面的四句话本来可以分别说成:

(一) 本校的校友对社会贡献很大。
(二) 昨晚的听众对访问教授反应十分热烈。
(三) 我们对国际贸易的问题已经详加研究。
(四) 心理学家用老鼠来做试验。(或:心理学家用老鼠试验。)

巴仁等学者感概现代英文喜欢化简为繁、化动为静、化具体为抽象、化直接为迂回,到了“名词成灾”(noun-plague) 的地步。

学问分工日细,各种学科的行话术语,尤其是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夹杠”,经过本行使用,外行借用,加上“新闻体”(journalese) 的传播,一方面固然使现代英文显得多彩多姿,另一方面却也造成混乱,使日常用语斑驳不堪。英国诗人格雷夫斯 (Robert Graves, 1895-1986) 在短诗(耕田) (Tilth) 里批评这现象说:

Gone are the sad monosyllabic days
When “agricultural labour”still was tilth;
And “00% approbation”, praise;
And “pornographic modernism”, filth-
And still I stand by tilth and filth and praise.

“名词成灾”的流行病里,灾情最严重的该是所谓“科学至上”(scientism)。

在现代的工业社会里,科学早成显贵,科技更是骄子,所以知识分子的口头与笔下,有意无意,总爱用一些“学术化”的抽象名词,好显得客观而精确。有人称之为“伪术语”(pseudo-jargon)。例如:明明是 first step,却要说成 initial phase:明明是 letter,却要说成 communication,都属此类。

中文也是如此。本来可以说“名气”,却凭空造出一个“知名度”来,不说“很有名”,却要迂回作态,貌若高雅,说成“具有很高的知名度”,真是酸腐可笑。另一个伪术语是“可读性”,同样活跃于书评和出版广告。明明可以说“这本传记很动人”,“这本传记引人入胜”,或者干脆说“这本传记很好看”,却要说成“这本传记的可读性颇高”。

我不明白这字眼怎么来的,因为这观念在英文里也只用形容词 readable而不用抽象名词 readability。英文会说:The biography is highly readable,却不说 The biography has high readability。此风在台湾日渐嚣张。在电视上,记者早已在说“昨晚的演奏颇具可听性”。在书评里,也已见过这样的句子:“传统写实作品只要写得好,岂不比一篇急躁的实验小说更具可看性?”

我实在不懂那位书评家以不能说“岂不比一篇……更耐看 (更动人)?”同理,“更具前瞻性”难道真比“更有远见”要高雅吗?长此以往,岂不要出现“他讲的这件趣事可笑性很高”一类的怪句?

此外,“某某主义”之类抽象名词也使用过度,英美有心人士都主张少用为妙。中国大陆文章很爱说“富于爱国主义的精神”,其实颇有语病。爱国只是单纯的情感,何必学术化为主义?如果爱国也成主义,我们不是也可以说“亲日主义”、“仇美主义”、“怀乡主义”?其次,主义也就是一种精神,不必重复,所以只要说“富于爱国精神”就够了。

名词而分单数与复数,是欧语文的惯例。

英文文法的复数变化,比起其它欧洲语文来,单纯得多。请看“玫瑰都很娇小”这句话在英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里的各种说法:

The roses are small.
Les roses sont petites.
Die Rosen sind klein.
Las rosas son chiquitas.
Le rose sono piccole.

每句话都是四个字,次序完全一样,都是冠词、名词、动词、形容词。英文句里,只有动词跟着名词变化,其它二字则不分单、复数。德文句里,只有形容词不变。法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的三句里,因为做主词的名词是复数,其它的字全跟着变化。

幸而中文的名词没有复数的变化,也不区分性别,否则将不胜其繁琐。旧小说的对话里确有“爷们”、“娘们”、“ㄚ头们”等复数词,但是在叙述的部分,仍用 “诸姐妹”、“众ㄚ鬟”。中文要表多数的时候,也会说“民众”、“徒众”、“观众”、“听众”,所以“众”也有点“们”的作用。但是“众”也好,“们”也好,在中文里并非处处需要复数语尾。

往往,我们说“文武百官”,不说“官们”,也不说“文官们”、“武官们”。同理“全国的同胞”、“全校的师生”、“所有的顾客”、“一切乘客”当然是复数,不必再画蛇添足,加以标明。

不少国人惑于西化的意识,常爱这么添足,于是“人们”取代原有的“人人”、“大家”、 “大众”、“众人”、“世人”。“人们”实在是丑陃的西化词,林语堂绝不使用,希望大家也不要使用。电视上也有人说“民众们”、“听众们”、“球员们”, 实在累赘。尤其“众、们”并用,已经不通。

中文词不分数量,有时也会陷入困境。例如“一位观众”显然不通,但是“观众之一”却嫌累赘,也欠自然。“一位观者”毕竟不像“一位读者”那么现成,所以,“一位观众来信说……”之类的句子,也只好由它去了。

可是“……之一”的泛滥,却不容忽视。

“……之一”虽然是单数,但是背景的意识却是多数。和其它欧洲语文一样,英文也爱说 one of my favorite actresses, one of those who believe……, one of the most active promoters。中文原无“……之一”的句法,现在我们说“观众之一”实在是不得已。至于这样的句子:

刘伶是竹林七贤之一。
作为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

目前已经非常流行。前一句虽然西化,但不算冗赘。后一句却恶性西化的畸婴,不但“作为”二字纯然多余,“之一的”也文白来杂,读来破碎,把主词“刘伶”压在底下,更是扭捏作态。其实,后一句的意思跟前一句完全一样,却把英文的语法 as one of the Seven Worthies of Bamboo Grove, Liu Ling……生吞活剥地搬到中文里来。

所以,与其说“作为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以嗜酒闻名”,何不平平实实地说“刘伶是竹林七贤之一,以嗜酒闻名”?其实前一句也尽有办法不说“之一”。中文本来可以说“刘伶乃竹林七贤之同侪”;“刘伶列于竹林七贤”;“刘伶跻身竹林七贤”;“刘伶是竹林七贤的同人”。

“竹林七贤之一”也好,“文房四宝之一”也好,情况都不严重,因为七和四范围明确,同时逻辑上也不能径说“刘伶是竹林七贤”,“砚乃文房四宝”。目前的不良趋势,是下列这样的句子:

红楼梦是中国文学的名著之一。
李广乃汉朝名将之一。

两句之中。“之一”都是蛇足。世间万事万物都有其同俦同类,每次提到其一,都要照顾到其它,也未免太周到了。中国文学名著当然不止一部,汉朝名将当然也不会祇有一人,不加上这死心眼的“之一”,绝对没有人会误会你孤陋寡闻,或者挂一漏万。一旦养成了这种恶习,只怕笔下的句子都要写成“小张是我的好朋友之一”,“我不过是您的平庸的学生之一”,“他的嗜好之一是收集茶壸”了。

“之一”之病到了香港,更变本加厉,成为“其中之一”。在香港的报刊上,早已流行“我是听王家的兄弟其中之一说的”或者“戴维连一直以来都是我最喜欢的导演其中之一”这类怪句。英文复数观念为害中文之深,由此可见。

这就说到“最……之一”的语法来了。英文最喜欢说“他是当代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好像真是精确极了,其实未必。“最伟大的”是抬到至高,“之一”却稍加低抑,结果只是抬高,并未真正抬到至高。你并不知道“最伟大的思想家”究竟是几位,四位吗,还是七位,所以弹性颇大。兜了一个大圈子回来,并无多大不同。 所以,只要说“他是一个大名人”或“他是赫赫有名的人物”就够了,不必迂而回之,说什么“他是最有名气的人物之一”吧。

在英文里,词性相同的字眼常用and来连接:

例如 man and wife, you and I, back and forth。但在中文里,类似的场合往往不用连接词,所以只要说“夫妻”、“你我”、“前后”就够了。同样地,一长串同类词在中文里,也任其并列,无须连接:例如“东南西北”、“金木水火土”、“礼乐射御书数”、“柴米油盐酱醋茶”皆是。中国人绝不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以及茶。”谁要这么说,一定会惹笑。同理,中文只说“思前想后”、“说古道今”。可是近来and的意识已经潜入中文,到处作怪。港报上有过这样的句子:
在政治民主化与经济自由化的发展道路,台北显然比北京起步更早及迈步更快,致在政经体制改革的观念、行动、范围及对象,更为深广更具实质……

这样的文笔实在不很畅顺,例如前半句中,当做连接词的“与”、“及”都不必要。

“与”还可以说不必要,“及”简直就要不得。

后半句的“更为深广更具实质”才像中文,“起步更早及迈步更快”简直是英文。“及”字破坏了中文生态, 因为中文没有这种用法。此地一定要用连接词的话,也只能用“而”,不可用“及”。正如 slow but sure在中文里该说“慢而可靠”或者“缓慢而有把握”,却不可说“慢及可靠”或者“缓慢与有把握”。“而”之为连接词,不但可表更进一步,例如“学而时习之”,还可表后退或修正,例如“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可谓兼有 and 与 but 之功用。

目前的不良趋势,是原来不用连接词的地方,在 and 意识的教唆下,都装上了连接词;而所谓连接词都由“和”、“与”、“及”、“以及”包办,可是灵活而宛转的“而”、“并”、“而且”等词,几乎要绝迹了。(英:但也不要不当而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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