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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精神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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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3 13: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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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工作而每天上网超过6小时判定为精神病!统计下这里有多少精神病啊?引用: 本报北京11月22日电 (记者 李晓宏)由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近日通过专家论证,意味着我国医学界诊断“网瘾”将实行标准化,“网瘾”也首次被该标准列为精神疾病治疗范围。   根据《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网络成瘾是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症状界定有七项标准,其中一项量化的指标是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而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者超过3个月。  【大陆新闻组北京10日电】北京军区总医院日前制订首个中国认可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网络成瘾被正式纳入为精神病的范畴,此症的主要临床症状是对网络渴求、戒断后有强烈反应、非工作原因每天上网超过6小时。  北京军区总医院医学成瘾科主任陶然表示,过度沉迷网络是指反覆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后果可导致性格内向、自卑、与家人对抗及其它精神心理问题等的心境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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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3 19:4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额``真的假的 这次完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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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3 13:5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要这样统计的话,这里就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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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3 13:2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末是 (*^__^*)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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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3 13:3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精神病患者 你们今后凡事都得让着点我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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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3 13:3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神经病患者的赶快去医院哦!叫别人让着你,也无事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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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3 13:4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呜呜呜我怎么不知我有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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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3 13:5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倒3楼!
精神病好呀 各国法律明确规定 精神病患者或精神病患者在治疗的人均有权受到保护 杀人都不受法律制裁呢 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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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3 14: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病得很严重.........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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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3 15: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偶要去【塔下】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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