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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剥削工人 ,拿走了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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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剥削工人 ,拿走了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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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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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卡
发表于 2013-4-12 07: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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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剥削工人 ,拿走了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
应当将马克思所称的剩余价值,视为社会对资本家的奖励,他们的创业、投资是有益的,应当获取奖励金。当然,他们获取奖励后,纳税是必须的,所得税!现行法律就是这样设计的哦!
是打倒资本家,还是认可、奖励资本家,是两种态度。
在公民社会,工人与资本家是平等的,不存在剥削。工人上班,得工资、奖金,资本家得利润,是社会对资本家的奖励!
如果工人因工资低,有所不满,可以通过工会表达出来,可以罢工。如果工人对待遇满意,即表示他已经认可资本家获取奖励——利润!
即使是工人,他一旦退休,就不劳而获了。因为他有不劳而获的资本了。
法律将“剩余价值”奖励给资本家,给予法律保护,这是国家意志!
言简意赅。
剩余价值论只有针对“阶级世袭”的社会制度才讲得通。对于自由资本主义来说完全是谬论。
马克思关于剩余价值学说的目的就是提出由谁来掌握生产资料所有权的问题。无论如何,实践已经证明,社会主义无法保证让无产阶级掌握这个所有权,因为,无论由谁来掌握这个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包括支配权,实际上已经成为了这个马克思所定义的阶级的对立面。真正的无产阶级没有“天然的”代表,因为人都是自私的,而且这种自然属性永远都不会改变,除非他再不是人类。这就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悖论,马克思自己晚年实际上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所以他的研究无法再进行下去。
事实是,因为他的这个理论具有巨大的诱惑力,一般智商者无法理解其中奥秘,于是成为了革命家夺取政权的武器。几百年来的历史证明了这点,地球上所有出现过的无产阶级革命,一旦成功,革命者最终都成为了无产阶级的“代表”,不是代表他们进行全社会的资源和财富的分配,而是代表了他们全部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成为了真正的资本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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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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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2 07: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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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的本质错误是-混淆了劳动力和产品的市场价值关系。
老马假设工人劳动使得产品增值的部分是剩余价值,把工人劳动和产品的市场价值混为一谈,这种狡辩迷惑了很多人。
如果试着在成本、利润间计算工人的剩余价值是多少,就落入了老马的圈套。
须知,工人劳动的价值和其产品的价值是两条线,其价值是由各自的市场环境决定的。
我们不妨试着分析一下。
以开店卖包子为例,做包子的人用老板提供的生产资料做出包子,工人得到工资,老板得到利润。
包子的价值由市场决定。
工人的劳动力一样由市场决定。
假设市场只有一家包子铺,包子卖10块一个。
假设市场只有一个包包子的工人,包一个包子得5块。
当市场有3家包子铺,出现竞争时,包子很可能会降价。
当市场有10个包包子的工人,包一个包子很可能就是5毛。
包子的市场价格和劳动力的市场价格的决定因素在于很大程度取决于供需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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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Assa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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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卡
发表于 2013-4-12 10: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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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卧虎藏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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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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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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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2 10: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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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贴一篇著名华人经济学家张五常的科普文章(经济解释)的一段,看看专业人事对剩余价值论看法:
可以解释现象的理论,必然有被现象(事实)推翻的可能性。这是任何一个忠于实证科学的人的座右铭。我在前文不厌其详地提及过,像套套逻辑那样的、不可能错的「理论」,因为不可能被事实推翻,所以就全无解释力了。然而除套套逻辑以外,还有四种情况会使一个理论免于被事实推翻的可能。在这第五节内我先谈两种;最后两种情况将于第六节评述。
首先要谈的,是我以前在其他文章里曾打趣地称之为「高斯第二定律」的。在他那篇发表于一九六○年的石破天惊的雄文(那世称「高斯定律」即源于此)中,高斯提出了一个人所共知,但在此以前没有人曾明显地提出来的哲理。在千方百计地试行理解庇古(A.C.Pigou)的经济分析但总不明其所指之后,高斯写道:「模糊不清的思想,是永远不能清楚证明是错了的。」
是的,概念或分析模糊不清,不可能清楚地错,所以也不可能清楚地被事实推翻了。要有被事实推翻的可能性,一个先决条件是:理论的本身要首先清楚地显示,它有错的可能性。「下雨有云」可能错(但从来没有错);「春天开花」可能错(也从来未曾错过)。但假若我们不清楚什么是云,怎样才算是春天,对或错又从何说起呢?
在经济学上,模糊不清的概念多的是,所以无法以事实验证的理论——不可能清楚地被事实推翻的——层出不穷。最有名的模糊不清的理论,是马克思的《资本论》。例如「剩余价值」究竟是什么?一些学者说是租值,一些说是利息,一些说是利润,另有一些说是完全没有这样的一回事。说来说去都不清楚。马克思本人说「剩余价值」是资本家付工资后所余下来的,但其他生产成本还没有被全部减除,又怎可以说是剥削工人之所得呢?其他在《资本论》中的概念,如「上层建筑」之类,也是模糊不清的。
奉马克思为神明的中国领导者,懂得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但他们没有指出,马克思的理论从来没有人试用事实加以验证。中国不验证可能不奇怪,但为什么西方的学者也没有将马氏的理论付诸验证呢?答案很简单:模糊不清的理论,是不能被验证的。很不幸,不可能是错的理论,竟然被一些盲目附从的人认为「不错就是绝对」。这是科学之外的逻辑了。
模糊不清的概念或理论,可不是马克思发明的。在马氏之前的天才李嘉图(D.Ricardo)——此公对马氏影响甚大——就搞不清楚「资本」及「成本」的概念,以致他的「工资铁律」与「租值分歧」的学说,使后人看得不明不白。近代的大宗师之如奈特(F.H.Knight)——他有五个学生获得经济学的诺贝尔奖——也中了模糊不清之计。奈特将风险(risk)与「变化莫测」(uncertainty)一分为二,但我们现在想来想去也不知道有什么分别。
凯恩斯的《通论》也是模糊不清,所以该理论的某些重要部分,没有人敢夸言曾作验证。功用(utility)理论的鼻祖边沁(J.Bentham),主观地以功用为快乐,后人不知所指。近人艾智仁问:「什么是功用?」也就成了名。边沁的功用理论模糊不清,不能被事实验证;但到了艾智仁之后,验证功用理论的研究就屡见不鲜了。
模糊不清的概念或分析,是不可能清楚地证明是错了的。因此,模糊不清的理论没有解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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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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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卡
发表于 2013-4-12 13: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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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写的文章太难读懂了!好像不是要写作文发表文章!没有得奖的吧!我们不是当官的看不懂!还是说点简单现实的吧!毕竟在这里的都是所谓的苦力!不管是老板还是工人,在欧洲大家都是牛力工!其实我连什么是资本主义也不清楚!简单的说还是有钱人站的住!现在不是毛泽东的时代了!不可能打倒资本主义!需要一些对工人穷人多一点利益的法律保护是要的!国家要多救济没钱人!比如不要付孩子学费!给穷人comune的房子!但是也不应该打击有钱人!只要国家出的方案好的,给我们付相对的税收!不要给工人1000工资要付差不多500的税收!只要200我也会帮工人报工!如果规定所有的事业都要关门一天,我们也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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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卡
发表于 2013-4-12 1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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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看完了只能懂了一知半解。只怪自己书读太少。。。还是赶快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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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易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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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卡
发表于 2013-4-12 19: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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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不懂什么经济学,俺只知道共产主义的理想实现不了,公有制行不通,如今还是回到私有制。曾经的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思想,如今都不再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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