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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将创建[无红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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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00: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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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创建“无红包”医院

温医附一院等省、市6家医疗单位率先启动;对收受红包的,责令退还,并予以相应金额10倍的惩处


  
  
  本报讯 昨天,我市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正式启动,温州医学院附一院、温州医学院附二院、市二医、市三医、市中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等6家省、市医疗单位率先开展创建。从2010年开始,各县(市、区)卫生局所属医疗单位将全面开展创建活动。
  开展创建活动的单位将公布举报电话,在妇产科、外科等科室设置举报箱,健全出院和问卷调查,回访制度等,并通过个人向科室承诺、科室向医院承诺、医院向社会承诺的三级承诺制,公开收受红包的惩处措施和投诉举报方法。在活动中,市纠风办将组织部分市政风行风监督员组成若干监督小组,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不定期对各创建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市纠风办、市卫生局将根据举报的线索,及时组织查处。
  据介绍,对收受红包的行为,将按照《执业医师法》以及卫生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惩处,主要包括:责令退还、并予以相应金额10倍的惩处;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2年内不得晋级、晋职;索要、暗示患者送红包的,一律以情节恶劣论处,吊销执业证书;按照省卫生厅《关于严禁索要和收受“红包”的规定》实施纪律处分;因收受红包被除名、辞退或个人主动辞职的,本市范围内任何医疗卫生单位不得安排其执业,卫生行政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医疗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或作为中间人收受、转交、骗取、暗示、索要红包或克扣赠送财物的,也要按照规定处理;对治理红包问题不力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追究其责任。
  对在创建活动中成效明显的医疗单位和医德高尚的医务人员,市政府将设立创建成果奖和医德医风奖进行奖励。 本报记者 倪传芬[温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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