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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小鱼儿

[好文共赏] 转载一段于丹论语心得《交友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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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4:26:05 | 看全部
子曰:“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中庸·13》)  
   
在孔子的“君子之道四”中,由孔子甚至于“求乎朋友先施之”,也不“求乎子以事母”,就足以可见孔子歧视妇女——“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的根深蒂固和孔子对“女子”之歧视与对“母”之不“孝”。由孔子无“父”,而“求乎子以事父”;无“君”,而“求乎臣以事君”;无“兄”,而“求乎弟以事兄”;无“朋友”,而“求乎朋友先施之”,然有“母”,却不“求乎子以事母”,也就足见孔子“孝”、“忠”、“弟”、“信”等道德的虚伪。  
   
孔子特别强调“毋友不如己者”(《论语·子罕·9·25》),标榜其“无友不如己者”(《论语·学而·1·8》)。在孔子“君子之道”中根本就没有“女子与小人”的份,“女子与小人”不是孔子所“事”、所“施”的对象,而是所“治”、所“使”的对象。因此,“女子与小人”爱、尊孔子,那是“女子与小人”“剃头刀子一头热”,是“女子与小人”把自己放错了位置,悖于“日常秩序”,“找”错了“个人坐标”!  
   
景春曰:“公孙衍、张仪岂不诚大丈夫哉?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孟子曰:“是焉得为大丈夫乎?子未学礼乎?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6·2》)  
   
景春对孟子说:“公孙衍、张仪真乃大丈夫矣!他们愤怒时而使诸侯畏惧;他们安居而让天下安宁。”孟子则说:“怎么能称他们为大丈夫呢?你末学过礼吗?男子的‘丈夫’头衔是其父主持命名的。女子的出嫁是其母主持进行的,她把其女送到大门口,千叮咛万嘱咐,告诫说:‘到了夫婿家,一定要恭敬,一定要受戒,绝对不能违背丈夫。’以恭顺为美德,这是为妾妇之道。居而以天下为其家,以天下为其任,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百姓共行;不得志,则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易,威武不能屈,此乃才堪称大丈夫矣!”  
   
孟子本想要否定景春对公孙衍、张仪的“大丈夫”之称,不但没有否定,却给出了一个重要概念——“妾妇之道”。“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其实孔孟鼓吹的“孝弟”,就是鼓吹“以顺”“长上”“为正者”,天下皆是“天子”的大大小小之“妾妇”矣!  
   
孟子鼓吹“‘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对此,到汉朝被孔儒发展成用来压迫妇女的封建礼教之“三从四德”的教条。“三从”:妇女未出嫁时,要服从父亲;出嫁后,要服从丈夫;丈夫死后,要服从儿子(《白虎通义》)。“四德”:妇德,要有封建道德思想;妇言,说话要遵守封建礼教;妇容,容貌打扮要符合封建礼教的规定;妇功,要有操持家务,伺候公婆、丈夫、儿子的过硬本领(《礼记·昏义》)。“三从四德”的封建教条,是除了政权、族权、神权之外的夫权,它完全剥夺了妇女的政治、经济、人身权力,而把妇女压在社会的最底层。  
   
朱熹则把其更推上一了个台阶。他一面鼓吹着“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让人“存天理、灭人欲”。然而他自己却是“虐待老母,不孝其亲;与尼偕行,诱之为妾;开门授徒,厚素来,四方馈赂,动以万计”(宋叶绍翁《四朝见闻录》)  
   
鲁迅说:“……在中国,君临的是‘礼’,不是神。百分之百的忍从,在未嫁就死了定婚的丈夫,艰苦的一直硬活到八十岁的所谓节妇身上,也许偶然可以发见罢,但在一般的人们,却没有。忍从的形式,是有的,然而陀斯妥夫斯基式的掘下去,我以为恐怕也还是虚伪。因为压迫者指为被压迫者的不德之一的这虚伪,对于同类,是恶,而对于压迫者,却是道德的。”(《陀斯妥夫斯基的事》)  
   
在旧中国,社会观念里的女性之德是出嫁后为人妻,为人母,照料家人。换言之,女性几乎没有直接参与社会的机会,只能借由父亲或丈夫、儿子等男性才能与社会有关连。在新中国,社会的观念和教育,讲究的是男女平等,女性经济独立、精神独立、人格成熟等。  
   
孔孟是歧视压迫妇女的鼓吹者,歧视压迫妇女者的帮凶,是妇女不共戴天的仇敌!孔孟儒家通过封建统治者强加在妇女身上的“三从四德”,数千年来给亿万妇女已造成的和造成着的苦难比天高,比海深,罄竹难书。对此,妇女不应该忘记或漠视!中国妇女忘记过去孔孟之道对其戕害,就是背叛!漠视今天孔孟之道的回潮,就是重受二茬罪!中国妇女应首当其冲,奋起批判孔孟之道!  
   
公都子曰:“匡章,通国皆称不孝焉,夫子与之游,又从而礼貌之,敢问何也?”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章子有一于是乎?夫章子,子父责善而不相遇也。责善,朋友之道;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夫章子,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为得罪于父,不得近,出妻屏子,终身不养焉,其设心以为不若是,是则罪之大者,是则章子而已矣。”(《孟子·离娄下·8·30》)  
   
《百喻经·猕猴喻》:“昔有一猕猴,为大人所打,不能奈何,反怨小儿。”你看孟子所称道的“君子”匡章因自己没处理好与其父的关系,“得罪于父”,不是“君子求诸己”(《论语·卫灵公·15·21》),而是“小人求诸人”(同上),不是从自己方面找原因,而“出妻屏子,终身不养焉”,把责任罪过嫁祸于妻子,在这一点上像不像故事里那个“为大人所打,不能奈何,反怨小儿”的“猕猴”?“君子”的一项大本事就是嫁祸于人,欺负弱者、妇女。在某种意义上,妇女,也是弱者。对此,孟子却百般赞赏他。这就是对“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的注脚。孔孟之道是专门整治、欺负弱者的“学问”。  
   
鲁迅说:“古代社会,女子多当作男人的物品。或杀或吃,都无不可;男人死后,和他喜欢的宝贝,日用的兵器,一同殉葬,更无不可。后来殉葬的风气,渐渐改了,守节便也渐渐发生。但大抵因为寡妇是鬼妻,亡魂跟着,所以无人敢娶,并非要他不事二夫。这样风俗,现在的蛮人社会里还有。中国太古的情形,现在已无从详考。但看周末虽有殉葬,并非专用女人,嫁否也任便,并无什么裁制,便可知道脱离了这宗习俗,为日已久。由汉至唐也并没有鼓吹节烈。直到宋朝,那一班‘业儒’的才说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话,看见历史上‘重适’两个字,便大惊小怪起来。出于真心,还是故意,现在却无从推测。其时也正是‘人心日下,国将不国’的时候,全国士民,多不像样。或者‘业儒’的人,想借女人守节的话,来鞭策男子也不一定。但旁敲侧击,方法本嫌鬼祟,其意也太难分明,后来因此多了几个节妇,虽未可知,然而吏民将卒,却仍然无所感动。于是‘开化最早,道德第一’的中国终于归了‘长生天气力里大福荫护助里’的什么‘薛禅皇帝,完泽笃皇帝,曲律皇帝’了。此后皇帝换过了几家,守节思想倒反发达。皇帝要臣子忠,男人便愈要女人守节。到了清朝,儒者真是愈加厉害。看见唐人文章里有公主改嫁的话,也不免勃然大怒道,‘这是什么事!你竟不为尊者讳,这还了得!’假使这唐人还活着,一定要斥革功名,‘以正人心而端风俗’了。国民将到被征服的地位,守节盛了;烈女也从此着重,因为女子既是男子所有,自己死了,不该嫁人,自己活着,自然更不许被夺。然而自己是被征服的国民,没有力量保护,没有勇气反抗了,只好别出心裁,鼓吹女子自杀。或者妻女极多的阔人,婢妾成行的富翁,乱离的时候,照顾不到,一遇‘逆兵’(或是“天兵”),就无法可想,只得救了自己,请别人都做烈女;变成烈女,‘逆兵’便不要了。他便待事定以后,慢慢回来,称赞几句。好在男子再娶,又是天经地义,别讨女人,便都完事。因此世上遂有了‘双烈合传’,‘七姬墓志’,甚而至于钱谦益的集中,也布满了‘赵节妇’‘钱烈女’的传记和歌颂。只有自己不顾别人的民情,又是女应守节男子却可多妻的社会,造出于此畸形的道德,而且日见精密苛酷,本也毫不足怪。但主张的男子,上当的是女子。女子本身,何以毫无异言呢?原来‘妇者服也’,理应服事于人。教育固可不必,连开口也都犯法。他的精神也同他的本质一样,成了畸形。所以对于这畸形道德,实在无甚意见。就令有异议,也没有发表的机会。做几首‘闺中望月’‘园里看花’的诗,尚且怕男子骂他怀春,何况竟敢破坏这‘天地间的正气’?只有说部书上,记载过几个女人,因为境遇上不愿守节,据做书的人说:可是他再嫁以后,便被前夫的鬼捉去,落了地狱;或者世人个个唾骂,做了乞丐,也竟求乞无门,终于惨苦不堪而死了!如此情形,女子便非‘服也’不可。然而男子一面,何以也不主张真理,只是一味敷衍呢?汉朝以后,言论的机关,都被‘业儒’的垄断了。宋元以来,尤其厉害。我们几乎看不见一部非业儒的书,听不到一句非士人的话。除了和尚道士,奉旨可以说话的以外,其余‘异端’的声音,决不能出他卧房一步。况且世人大抵受了‘儒者柔也’的影响;不述而作,最为犯忌。即使有人见到,也不肯用性命来换真理。即如失节一事,岂不知道必须男女两性,才能实现。他却专责女性;至于破人节操的男子,以及造成不烈的暴徒,便都含糊过去。男子究竟较女性难惹,惩罚也比表彰为难。其间虽有过几个男人,实觉于心不安,说些室女不应守志殉死的平和话,可是社会不听,再说下去,便要不容,与失节的女人一样看待。他便也只好变了‘柔也’,不再开口了。所以节烈这事,到现在不生变革。”(《我之节烈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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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4:26:54 | 看全部
“……社会上多数古人模模糊糊传下来的道理,实在无理可讲;能用历史和数目的力量,挤死不合意的人。这一类无主名无意识的杀人团里,古来不晓得死了多少人物;节烈的女子,也就死在这里。……”(同上)  
   
“……节烈这事是:极难,极苦,不愿身受,然而不利自他,无益社会国家,于人生将来又毫无意义的行为,现在已经失了存在的生命和价值。”(同上)  
   
“中国虽说是儒教国,年年祭孔;‘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丘未之学也。’但上上下下却都使用着这兵法;引导我看出来的是本月的报纸上的一条新闻。据说,教育当局因为公共娱乐场中常常发生有伤风化情事,所以令行各校,禁止女学生往游艺场和公园;并通知女生家属,协同禁止。自然,我并不深知这事是否确实,更未见明令的原文;也不明白教育当局之意,是因为娱乐场中的‘有伤风化’情事,即从女生发生,所以不许其去,还是只要女生不去,别人也不发生,抑或即使发生,也就管***了。或者后一种的推测庶几近之。我们的古哲和今贤,虽然满口‘正本清源’,‘澄清天下’,但大概是有口无心的,‘未有己不正,而能正人者’,所以结果是:收起来。第一,是‘以己之心,度人之心’,想专以‘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第二,是器宇只有这么大,实在并没有‘澄清天下’之才,正如富翁唯一的经济法,只有将钱埋在自己的地下一样。古圣人所教的‘慢藏诲盗,冶容诲淫’,就是说子女玉帛的处理方法,是应该坚壁清野的。……其实,‘坚壁清野’虽然是兵家的一法,但这究竟是退守,不是进攻。或者就因为这一点,适与一般人的退婴主义相称,于是见得志同道合的罢。但在兵事上,是别有所待的,待援军的到来,或敌军的引退;倘单是困守孤城,那结果就只有灭亡,教育上的‘坚壁清野’法,所待的是什么呢?照历来的女教来推测,所待的只有一件事:死。天下太平或还能苟安时候,所谓男子者俨然地教贞顺,说幽娴,‘内言不出于阃(kǔn)’,‘男女授受不亲’。好!都听你,外事就拜托足下罢。但是天下弄得鼎沸,暴力袭来了,足下将何以见教呢?曰:做烈妇呀!宋以来对付妇女的方法,只有这一个,直到现在,还是这一个。如果这女教当真大行,则我们中国历来多少内乱,多少外患,兵燹(xiǎn)频仍,妇女不是死尽了么?不,也有幸免的,也有不死的,易代之际,就和男人一同降伏,做奴才。于是生育子孙,祖宗的香火幸而不断,但到现在还很有带着奴气的人物,大概也就是这个流弊罢。‘有利必有弊’,是十口相传,大家都知道的。但似乎除此之外,儒者,名臣,富翁,武人,阔人以至小百姓,都想不出什么善法来,因此只得奉这为至宝。更昏庸的,便以为只要意见和这些歧异者,就是土匪了。……”(《坚壁清野主义》)  
   
“我生以前不知道怎样,我生以后儒教却已经颇‘杂’了:‘奉母命权作道场’者有之,‘神道设教’者有之,佩服《文昌帝君功过格》者又有之,我还记得那《功过格》,是给‘谈人闺阃’者以很大的罚。我未出门庭,中国也未有女校以前不知道怎样,自从我涉足社会,中国也有了女校,却常听到读书人谈论女学生的事,并且照例是坏事。有时实在太谬妄了,但倘若指出它的矛盾,则说的听的都不大悦,仇恨简直是‘若杀其父兄’。这种言动,自然也许是合于‘儒行’的罢,因为圣到广博,无所不包;或者不过是小节,不要紧的。”(《寡妇主义》)“同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旧式婚姻,却要比嫖妓更高明。这制度之下,男人得到永久的终身的活财产,当新妇被人放到新郎的床上的时候,她只有义务,她连讲价钱的自由也没有,何况恋爱。不管你爱不爱,在周公孔圣人的名义之下,你得从一而终,你得守贞操。男人可以随时使用她,而她却要遵守圣贤的礼教,即使‘只在心中动了恶念,也要算犯奸淫’的。如果雄狗对雌狗用起这样巧妙而严厉的手段来,雌的一定要急得‘跳墙’。然而人却只会跳井,当节妇,贞女,烈女去。礼教婚姻的进化意义,也就可想而知了。”(《男人的进化》)  
   
 “人间有犯罪学者,一派说,由于环境;一派说,由于个人。现在盛行的是后一说,因为倘信前一派,则消灭罪犯,便得改造环境,事情就麻烦,可怕了。而秦夫人自杀的批判者,则是大抵属于后一派。诚然,既然自杀了,这就证明了她是一个弱者。但是,怎么会弱的呢?要紧的是我们须看看她的尊翁的信札,为了要回去,既耸之以两家的名声,又动之以亡人的乩(jī)语。我们还得看看她的令弟的挽联:‘妻殉夫,子殉母……’不是大有视为千古美谈之意吗?以生长及陶冶在这样的家庭中的人,又怎么能不成为弱者?我们固然未始不可责以奋斗,但黑暗的吞噬之力,往往胜于孤军,况且自杀的批判者未必就是战斗的应援者,当他人奋斗时,挣扎时,败绩时,也许倒是鸦雀无声了。穷乡僻壤或都会中,孤儿寡妇,贫女劳人之顺命而死,或虽然抗命,而终于不得不死者何限,但曾经上谁的口,动谁的心呢?真是‘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人固然应该生存,但为的是进化,也不妨受苦,但为的是解除将来的一切苦;更应该战斗,但为的是改革。责别人的自杀者,一面责人,一面正也应该向驱人于自杀之途的环境挑战,进攻。倘使对于黑暗的主力,不置一辞,不发一矢,而但向‘弱者’唠叨不已,则纵使他如何义形于色,我也不能不说——我真也忍不住了——他其实乃是杀人者的帮凶而已。”(《论秦理斋夫人事》)  
   
不自爱,必被辱;不自强,必被欺;不自立,必被剥;不觉悟,必被惑。没有自强,焉有自立;没有自立,焉有平等;没有平等;焉有自由;没有自由,焉有真爱?妇女的自由、解放,最重要的是依靠妇女自己的自爱、自强、自立和觉悟。中国妇女的自由解放首先在于中国妇女自身的觉醒和觉悟。  
   
“孔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女子与小人归在一类里,但不知道是否也包括了他的母亲。后来的道学先生们,对于母亲,表面上总算是敬重的了,然而虽然如此,中国的为母亲的女性,还受着自己儿子以外的一切男性的轻蔑。……要别人‘养’,就得听人的唠叨,甚至于侮辱。我们看看孔夫子的唠叨,就知道他是为了要‘养’而‘难’,‘近之’‘远之’都不十分妥帖的缘故。这也是现在的男子汉大丈夫的一般的叹息。也是女子的一般的苦痛。在没有消灭‘养’和‘被养’的界限以前,这叹息和苦痛是永远不会消灭的。”(《关于妇女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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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4:27:36 | 看全部
在君权、夫权专制的封建社会中,如仕宦是文人的出路,嫁人就是女性的“职业”。孔孟之道阴魂不散,现在不是就有一股势力,要把妇女由社会重新赶回家去,让妇女“回家去,享清福”吗!让妇女“回家去,享清福”,是一个阴谋!是一个陷阱!  
   
强必贵,不强必贱;强必荣,不强必辱,……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必饥;强必暖,不强必寒。(《墨子·非命下》)  
   
“强必贵,不强必贱;强必荣,不强必辱”,“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必饥;强必暖,不强必寒”的道理,墨子在两千多年之前就讲得很清楚了,今人更应该明白。  
   
 泽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饮,不蕲畜乎樊中。神虽王,不善也。(《庄子·养生主》)  
   
“畜乎樊中”,岂有“善”者!更置于彀中,百般玩耍,玩耍腻了,烹而食之……看来,妇女解放,男女平等,还“任重而道远”……  
   
当然,笔者所说孔孟是“女子与小人”的仇敌者,是对其整体而言,对其个别则需要具体而论。例如于丹就是一个特例。于丹就是一个特别“喜欢孔子”,为展示其对孔子“情有独衷”,而招摇过市的“女子”!于丹号召“让我们在圣贤”孔子“的光芒下学习成长”!要“在圣贤”孔子“的光芒下学习成长”,那首先需要她于丹给人们特别是妇女做一个榜样!“女子无才便是德”。首先于丹别在外面抛头露面、到处招摇了,赶快回家去,把小脚包起来,把自己关在屋里,好好地“学习”“三从四德”!在“学习”“三从四德”下“成长”!然而,于丹“在圣贤”孔子“的光芒下学习成长”得如何?其“三从四德”的工夫如何?于丹做“博导”、上“讲坛”的所作所为,不仅说明她并没有学好“三从四德”,“无德”,也说明她没有“适应日常秩序,找到个人坐标”!于丹的“日常秩序”、“个人坐标”在哪里?“大门不出,二门不入”,是在其“家门之内”!根据孔儒“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道德,“女子”于丹头上所戴的诸如大学“教授”、“博导”之头衔,就足以说明于丹“无德”——是一个“无德”的“女子”!并且其头衔越高越多,其“才”越大,其越是“无德”!  
   
“圣贤”孔子之“道”乃使人“上无以为身,下无以为人”(《庄子·盗跖》)之“道”!是专门让“权贵”用来整治“女子与小人”,让“女子与小人”痛苦、死亡,被“权贵”所“吃”、糟蹋、杀殉之“道”!特别是整治“美女”之道。譬如据说,大清王朝时,洋人刚来中国,看到大街上的女人都是些“丑八怪”,以为中国没有“美女”,以后在中国呆长了,才知道并非如此,中国的“美女”很多,但早已统统地被大大小小的权贵占为己有而锁之其深宫大屋之中了,只是在大街上看不见而已。之所以“自古红颜多薄命”,就在于“红颜”乃“权贵”者要“吃”、糟蹋、杀殉的“首选对象”!  
   
笔者认为,于丹这个“让”人们“在圣贤”孔子“的阳光下学习成长”的“女子与小人”,首先是一个颠倒是非、知恩不报、认贼作父者。于丹知道否,她今天之所以有些文化才干戴有“教授”“博导”的头衔,以及能够走出家门,站到“论坛”上胡说八道,也都是因为享受着人民大众对中国封建社会、“圣贤”孔子批判否定结果的荫福!  
   
今天,对那些鼓吹“尊孔读经”者的“司马昭之心”,也是“路人皆知”的!被“圣贤”孔子称为“小人”者,没有好果子吃,被“圣贤”孔子称为比“小人”还“难养”的“女子”(按照“难养”的程度,孔子把“女子”放在“小人”之前),更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让”人们“在圣贤”孔子“的光芒下学习成长”的这个“女子与小人”于丹,首先是七亿中国妇女的“内奸”!于丹居心叵测!“天上不会掉馅饼”,不知这个“女子与小人”之所以这样做,究竟“圣贤”孔子都给了她一些什么好处?  
   
“女人与小人”们:瞪起眼来吧!小心上当!“孔子是那些权势者和想做权势者的圣人”。他们让你“尊孔读经”,是没有你们的“好果子吃”的!中国封建社会就是“吃人”的社会!是专“吃”“女子与小人”的社会!“孔孟之道”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孔孟之道”就是“权势者和想做权势者”用来“吃”“女子与小人”之“道”!  
   
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孔孟之道对中国社会的戕害要比资本主义深得多也大得多。孔孟之道是中国封建独裁专制统治阶级两千多年来所豢养起来并留在今天我们新社会里的一个最大的恶性毒瘤!孔孟之道对中国社会戕害之深广在短时期内是难以清除的!对它是清除,只能学习愚公,像愚公那样子子孙孙“挖山不止”!  
   
中国的封建社会是中国“女子与小人”的地狱,其意识形态的孔孟之道是中国“女子与小人”不共戴天的仇敌。中国“女子与小人”忘记孔孟之道对其所造成的巨大的历史苦难和戕害,无视它今天的祸害,同其和解那无疑是堕落和背叛,是自找苦吃,是自找苦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开国领袖毛泽东主席讲得清楚:“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在中国,有帝国主义文化,这是反映帝国主义在政治上经济上统治或半统治中国的东西。这一部分文化,除了帝国主义在中国直接办理的文化机关之外,还有一些无耻的中国人也在提倡。一切包含奴化思想的文化,都属于这一类。在中国,又有半封建文化,这是反映半封建政治和半封建经济的东西,凡属主张尊孔读经、提倡旧礼教旧思想、反对新文化新思想的人们,都是这类文化的代表。帝国主义文化和半封建文化是非常亲热的两个兄弟,他们结成文化上的反动同盟,反对中国的新文化。”(《新民主主义论》)  
   
这是一面照妖镜。它把那些“主张尊孔读经、提倡旧礼教旧思想、反对新文化新思想”的大大小小的狼男狈女妖魔鬼怪的丑恶面目和罪恶目的照得清清楚楚!  
   
于丹现象说明:中国“女子与小人”的解放历程还任重而道远!  
   
以上笔者仅说了“女人与小人”,还没说“民”。在孔子心目中,“民”的地位远不及“女子与小人”,是社会的最地层。因此,于丹现象说明:不仅是“女子与小人”,“民”的解放历程则更是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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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4:33:04 | 看全部
以上均属转贴,不代表本人之观点,
本人对于丹的学术性知识不予置评
唯一一点评价,于丹过于行事过于浮华。
ps对北大师生本人没有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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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8 00:24:58 | 看全部
回复 雪娃娃 的帖子

我现在正在看这本书,我觉得还好,起码对我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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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11:15:30 | 看全部
作为一种带点普世价值的道理,听听读读还是有益处的,至于于丹对论语的解读是否恰当,那就是仁者和智者的问题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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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13:51:47 | 看全部
回复 小小鱼儿 的帖子

那是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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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19:13:42 | 看全部
我觉的这篇文章很好,世上没有绝对好,相对好就很不错了。

所说的六点,对其5点赞同,不赞同的是友善柔的解释。
一个人要做一个决定,朋友帮你分析利弊已经算称职了,难道还要他人帮你做决定?
如果自己决定错误,只能怨自己,怨不得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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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20:24:26 | 看全部
学无止境,人无完人。。。一生的著作,这么多的话语,岂能完美到无可辩驳!更何况有许多话语都还是智仁皆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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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9 11:31:38 | 看全部
张国华 发表于 2010-11-8 18:13
我觉的这篇文章很好,世上没有绝对好,相对好就很不错了。

所说的六点,对其5点赞同,不赞同的是友善柔的 ...

我觉得他说的这种朋友是那种不想让你进步,劝你安当一点,你现在已经很好了,一点都不需要改变,你知道自己失去的,可是不会知道自己将要得到的等等,这种朋友不一定都是坏心肠,可是这种朋友多了就不是什么好事了。不像有些朋友会给你激励而讲一些忠言逆耳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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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0 01:27:36 | 看全部
说的也对,有些人就是话多,呵呵,当我们想做大事的时候,需要鼓励的时候偏偏爱泼冷水,搞得我们很郁闷。:@

然而,仔细想想,善柔者也好,激励者也罢,只要出发点是为我们考虑,都是好朋友。
就算有十个友善柔,果断的人 还是果断。自强之人,还当自强。
如果几个友善柔就让人退缩不前,那么此人本身也是一位友善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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