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发表于 2012-6-24 01:16 诽谤就去告他'不然就是污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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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客气 发表于 2012-6-24 01:17 呵呵,真看不出你有如此坚韧的意志! 但事实毕竟是事实,最好是拿出点具说服力东西,不然,会越描越黑的 ...
真相/假象 发表于 2012-6-24 01:17 看不出那对杀人犯有什么地方值得别人同情,倒想听听楼主的不同见解。
大大大123 发表于 2012-6-24 02:04 你这个脑袋是不是被人插太多了,够了。
如意浮云 发表于 2012-6-24 01:38 我一直认为,如果没有孩子的悲剧,就不会有后面的悲剧 而孩子的悲剧是一直都在华人圈中存在的隐患 我们华人 ...
真相/假象 发表于 2012-6-24 02:17 我觉得你提到的抚养孩子的抚养方式,和人们谴责的杀人犯无人性的品行不能混为一谈。 人类维生与生存的方 ...
风涯浪子 发表于 2012-6-24 00:37 大姐啊 别炒了 再炒就把自己炒糊了 炒糊了就不好吃了 不好吃了 就臭了 臭了就扔进茅坑里了 时间久了就变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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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3077 发表于 2012-6-23 23:47 你***就是欠骂的人,天天有人死 你怎么不死啊。
老狼也发情了 发表于 2012-6-23 23:43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一条狗,不管你怎么训练它,他的本质还是狗,永远也达不到人的智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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