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院(CJUE)周四裁定,欧盟成员国须按公民"实际认同的性别"(genre vécu)发放身份证件,以保障其自由流动权。
该案涉及一名36岁保加利亚女性,出生时登记为男性,现居意大利并接受激素治疗。2017年,她向保加利亚法院申请变更出生证明性别为女性,虽获医学及司法专家支持,但遭拒。保国法律以"公共利益"为由,仅承认出生时的生理性别。她以证件与"外貌及行为"不符、妨碍求职及自由流动为由上诉至保加利亚最高上诉法院,后者就保国法规与欧盟法兼容性提请欧盟法院裁决。
欧盟法院认定,欧盟法"反对成员国法规拒绝变更已自由流动至他国的公民的民事登记性别数据"。虽然身份证件发放属成员国权限,但"须在尊重欧盟法的前提下行使"。
其律师亚历山大·舒斯特(Alexander Schuster)对此表示欢迎,称此举确认"欧盟保护基本权利及少数群体的承诺"。他指出,匈牙利、斯洛伐克和保加利亚目前均拒绝向变性人发放反映其身份的证件,新判例将让保加利亚人"在完全认同自我的状态下自由流动"。预计该裁决将推动保加利亚数十起类似冻结案件获得解决。
来源:《LeParisi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