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操作将在您下回登录时自动记录您的这次国家选择。如需重新切换,可通过切换国家完成。
查看: 2387|回复: 0

一个苹果赔185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4-2 13:21:03 来自手机 | 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街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华人街。

您需要登录才可以下载或查看附件。没有帐号?快速注册

x
国内新闻:2018年3月9日下午,年仅3个月的凡凡被家人抱着在小区楼下散步,返回住处时在单元入门处被一个从高空落下的苹果砸伤头部,后被送往医院抢救。事发后,公安机关经对苹果碎片进行DNA检验鉴定及调查询问,查明苹果系因租住在该单元24层、年仅11周岁的女孩小星(化名)不慎从其自家阳台落下,事发时其一人在家。

之后,凡凡历经多次手术才脱离险情。其伤情司法鉴定结论为:因颅脑损伤遗留左侧偏瘫及开颅术后,分别评定为二级、十级伤残;至少需大部分护理依赖。
2019年1月30日,凡凡父母诉至东莞第三法院,向小星及其监护人索赔544万余元,后又以单元防护措施存在设计缺陷及物业未尽到安全警示保障义务为由,申请追加小区开发商和物业服务公司为共同被告。
法院:女婴及
东莞第三人民法院在审理中结合各方说法,梳理出本案的两大争议焦点,分别为:究竟谁该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赔偿金额如何认定。
法院认为,女婴在被家人抱回家中的途中,被高空坠落的苹果砸中,造成损失。女婴及其监护人对此并无过错,无需承担责任。
肇事者小星作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行为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由于事发时,小星不满12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小星的侵权赔偿责任首先要从个人的财产中予以负担。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法院特别指出,尚未成年的小星事发时一人单独在家,其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因此不能减轻其作为监护人的监护责任。

同时,法院一审也认定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在此次事件中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小星一家代理人在庭审时提出的小区建筑存在设计缺陷,法院指出,事发楼盘的公共出入口通过2、3、4层房屋阳台的逐步突出措施,来防止物体坠落伤人,施工设计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且通过了国家主管部门的审查,对此并无过错。
物业一方,根据相关举证,平时已进行禁止高空抛物的宣传,并在事发后有组织小区居民向原告一家进行捐款,本案的侵权行为发生地是在小星的家中,非楼盘物业能够管理控制的区域,物业对侵权行为的发生并无过错,因此也不承担责任。
综上,在计算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后,法院一审判决肇事者及其监护人,向受伤女婴支付赔偿款1858681.72元。





来自: 华人街android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华人街

法国公司:Sinocom sarl
地址:47 Rue de Turbigo,
75003 Paris,France
联系电话:(0033)-(0)144610523
意大利分公司:Sinocom Italia Srl
地址:Via Niccolini 29,
20154 Milano, Italia
联系电话:389-2345588

扫描苹果APP

扫描安卓APP

QQ|Archiver|手机版|华人街 huarenjie.com

GMT+1, 2024-3-29 08:55 , Processed in 0.080069 second(s), Total 8, Slave 6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管理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