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scal 发表于 2016-1-18 19:33:15

中捷互为商务人员颁发5年多次签证安排生效

 中国外交部与捷克外交部于2015年10月13日就互为对方国家商务人员颁发5年多次有效、任何180日停留不超过90日的签证达成互惠安排。  

  双方商务人员在申请上述签证时,需提交签证申请表、照片、护照、雇主信函或能确认其商务身份的信函和邀请函。如有必要,双方使领馆也可要求签证申请人提交能证明其商务人员身份的附加材料。  

  上述安排于2015年11月1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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