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 发表于 2015-9-29 15:32:25

有长期居留身份的家属可以在没有劳工许可的情况下工作...

有长期居留身份的家属可以在没有劳工许可的情况下工作但需要签订工作合同


对于外国人家属打工,捷克新的劳工法有些变动。根据新的规定,持有因家庭团聚的长居签证的外国人可以不需要劳工许可就可以工作。

例如:丈夫是法人身份的长居身份,或者有劳工纸得到的长居身份,其妻子的长居签证是因为家庭团聚得到的,那么妻子可以没有工作许可证就开始工作。但是雇用这个妻子的老板要将这个情况到政府部门申报。。
同样,如果孩子是申请了与父母团聚,并且大于15岁,这个孩了也可以在父母的餐馆帮忙。这个孩子不需要有劳工许可,但是父亲或母亲必须去政府部门申报。以上情况,虽然孩子和妻子参加了工作,但是他们的签证不受到影响,还是保留因家庭团聚而得的长居性质。
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忘记不管公司雇佣的是哪种身份的职员,都必须要与这个人签订书面的工作合同,并且为其支付社会和医疗保险。即使是被雇佣的人一天只工作一个小时,也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或者至少是一个工作协议。
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比如需要什么样的工作合同,可向白莉律师咨询。 (白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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