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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真的有权利上门抓人吗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法国93省陈先生问:我是于2002年持商务签证来到法国的,曾报过难民,2003年初难民申请被拒后就成了无证者。近几个月来,警察对非法居住的人查得很严,他们不仅在路上检查,听说还有上门检查的情况。我现在整天提心吊胆,轻易不敢出门,尤其担心警察上门检查。请问,警察真的有权利上门检查吗?

  华律师答:陈先生的问题正是许多无证者都急切想知道答案的问题。最近一段时期以来,法国警方明显加强了对非法居留者的查处,尤其在检查的方式上较过去有不少突破,如在移民集聚地采用封锁街区、系统检查的方式,甚至采用上门检查的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内政部曾于2006年2月21日向其所属部门发过一个通函(circulaire NORJUSD0630020C),旨在加强对非法居留者的查扣(interpellation) 行动。为此,内政部还准备出台一本相关的行动手册,以便使有关部门尽可能地用好、用足法律赋予警方在该领域的权力,同时避免不规范行为,减少抓了人后又不得不放的现象,因为在以往的查扣行动中,由于行动不规范被律师和法官抓住把柄,扣押被宣告无效的情况时有发生。

  该通函特别指令,有关部门必要时可在省政府的外国人接待处、外国人的居所、外国移民宿舍和收容中心(les logements-foyers et les centre d'hébergement)进行查扣行动。

  从这一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陈先生所说的警察上门检查居留和抓人的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而且还是警方准备重点加强的方式之一。但是我们也应当知道,在法国私人居所是受宪法和法律特别保护的,警方无权以检查无证者为理由,随意闯入民居抓人。警方自己也非常明白这一点,因此通函对上门查扣无证者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警方人员可以上门送达押送出境的决定,如果无人开门,警方人员应立即撤离;如果有人开门,但开门人明显不是警方要找的人,警方人员不得检查其身份,相反如果有理由认为开门人就是应被押送出境的人,警方人员则可检查其身份,并实施扣押。

  在公共场所,警方可对外国人实施身份检查并扣押无证者,但公告场所的某些部分应视作私人居所,如医院的病房、私人办公室等,警方不得随意闯入检查身份和抓人。

  外国移民宿舍和收容中心的地位较微妙。它们无疑具有居所的性质,但同时又是外国人集聚的地方。通函规定警方可在这些场所的共用部位和周围实施身份检查和扣押无证人员,而且对出入这些场所的人可推定为外国人。通函还要求这些场所的管理人员对警方的行动给予配合。

  另外,该通函还希望检察部门尽量不要对无证人员起诉,因为起诉不仅会加重法院的负担,使监狱或看守所人满为患,而且还会减缓遣送无证人员的速度和效力。即使需要起诉,也应采用立即开庭(comparution immédiate)的方式, 以便加快遣返无证者的速度。

  总之,法国政府目前对无证者采取的是一种较为严厉的态度,尤其是加强了对无证者的遣返工作,希望无证的华人要特别注意。

  本栏目由巴黎联华律师事务所(cabinet XIE & LI Associés)主办,读者来函请寄cabinet XIE & LI Associés,地址:113 rue du Temple, 75003 Paris。电话:0144540574。传真:0144540575。

参考资料
1.巴黎联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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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警察 无证者 居留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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