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起加油站和大型超市禁售烟草
5月30日起禁止在加油站及面积超过2500平米的商店内运营烟草店。 根据国家税务和海关总局(NAV)的公告,面积超过2500平米的商店内、商店附属店和停车场内均禁止开烟草店。 NAV提醒注意:不符合要求的烟草店最晚5月30日前需改换经营地,凡根据规定按时更换店铺地址的经营者,税务局将发布决议修改其经营许可,无需重新申请许可。反之则取消其经营许可。 另外根据公告,在符合公路监督管理定(KRESZ)步行路线上,两家烟草店之间距离至少200米。 (马颖 编译)来源:新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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